被人踢出群聊,可以告他吗?
发布日期:2024-04-18 作者:李诗怀律师
北京法院最近就审理了一起要求恢复群成员身份的案件。法院认为,聊天群组是自然人基于某种社会关系通过网络组建的交流平台,群主、群管理员对群组成员有自主选择权,对于入群、退群、移出群等行为均系成员间自治行为,属于社会交往范畴,该行为未创设或变更民事法律关系,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法院对此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什么意思呢?通俗的讲,这伙人不让你跟他们一起玩儿,或者这伙人聚餐没有叫你,你为此起诉到法院,那么法院肯定是不管的。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 在组织卖淫罪当中,SPA项目(手淫、口交、胸推)是否认定为卖淫
- 房产赠与涉及到的税费负担
- 深圳三男一女聚众淫乱 最终获刑七个月
-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
- 九民会议纪要全文(法〔2019〕254号)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 2014年盗窃罪最新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审理强奸罪的司法解释汇编
- 27岁小伙被五旬大妈骗同居
-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GB/T521-2004)
-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二、三、四(全)
- 举报电话——最高法院、检察院、公安部、中纪委、中央各部委、中央电视台、中央各权威
- GA/T 1193-2014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 营养期评定规范
- 老公强迫老婆玩3P如何定性
- 合肥市公安局、分局、派出所联系电话、地址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