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阶段保全的优点
发布日期:2024-03-25 作者:陈亮律师
民事案件强制执行过程中,经常涉及财产保全(冻结、查封等),执行阶段的财产保全和诉讼阶段的财产保全相比有什么优点呢?
一、 可以直接扣划
由于强制执行阶段已经有了执行依据(判决书、调解书等),因此可以冻结同时扣划,而诉讼阶段财产保全是临时性的措施,不能扣划。
二、 财产线索可以直接查找
执行阶段查找财产线索可以用法院总对总系统,绝大部分财产线索可以查到,不是全部,而诉讼阶段财产保全一般要当事人提供财产线索。
三、 是否收费的问题
执行阶段财产保全不收保全费,而诉讼阶段财产保全要收取保全费的,最终根据诉讼结果决定谁承担。
四、 是否需要担保不一样
诉讼阶段保全一般是需要担保的,因为怕你保全错误,而执行阶段保全因为有了执行依据,保全不需要提供担保。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 在组织卖淫罪当中,SPA项目(手淫、口交、胸推)是否认定为卖淫
- 房产赠与涉及到的税费负担
- 深圳三男一女聚众淫乱 最终获刑七个月
-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
- 九民会议纪要全文(法〔2019〕254号)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 2014年盗窃罪最新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审理强奸罪的司法解释汇编
- 27岁小伙被五旬大妈骗同居
-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GB/T521-2004)
-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二、三、四(全)
- 举报电话——最高法院、检察院、公安部、中纪委、中央各部委、中央电视台、中央各权威
- GA/T 1193-2014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 营养期评定规范
- 老公强迫老婆玩3P如何定性
- 合肥市公安局、分局、派出所联系电话、地址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