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设立条件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4-02-21    作者:黄维宝律师

依法享有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发起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利人不少于50人;
  (二)不与已经依法登记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业务范围交叉、重合;
  (三)能在全国范围代表相关权利人的利益;
  (四)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章程草案、使用费收取标准草案和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的办法草案。
  律师补充:
  申请人应当自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发给著作权集体管理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依照有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到国务院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依法登记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自国务院民政部门发给登记证书之日起30日内,将其登记证书副本报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备案;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应当将报备的登记证书副本以及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章程、使用费收取标准、使用费转付办法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
  第七条 依法享有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发起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利人不少于50人;
  (二)不与已经依法登记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业务范围交叉、重合;
  (三)能在全国范围代表相关权利人的利益;
  (四)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章程草案、使用费收取标准草案和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的办法(以下简称使用费转付办法)草案。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08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