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之后刑事案件就结束了吗
发布日期:2024-02-19 作者:孙宇光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
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拘传、拘留、逮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其中取保候审只限制而不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取保候审期间在遵守要求的义务以外,可以正常生活,因此成为刑事案件当事人家属在寻求律师帮助时的主要诉求。
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在刑事案件的不同阶段需要由所处阶段的办案机关作出,因此当案件从侦查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如果继续取保,也需要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同样到了审判阶段,则由人民法院作出。
侦查阶段取保除了符合取保的条件外,往往因为案件正处在侦查,很多关键事实还有待查证,案件最终的走向还不明朗。但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往往事实已经查清,如果检察机关在起诉时认定的罪名,包括给出的量刑建议比较确定,往往可能不再延续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而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
因此,侦查阶段即使取保,并不意味着审查起诉、审判阶段也会取保。更不意味着案件最差是个缓刑,大概率没啥事。这样的固化思维,会导致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在侦查阶段降低敏感性,错过了律师提供帮助的最佳时机,最终案件越往下进展,则律师的辩护难度越大。
综上,取保候审仅是刑事案件中办案机关使用的强制措施之一,并不意味着案件结束了,也不能说明案件最终是缓刑还是实刑。在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越早介入,越能起到重要作用,而非认罪认罚就不需要律师了。
刑事案件的进程是动态变化的,随着侦查进展,以及案件不同阶段不同办案人员对不同问题的看法,都影响着案件的走向。刑事案件,是在不停地发生变化,不到最后一刻,罪名、事实、定性、量刑都处在不确定的状态。
因此,在涉及自由与生命的刑事案件中,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取保候审不代表没事儿了,反而要更加审慎,在无罪辩护如此艰难的当下,把握刑事案件的每个阶段、每个细节,才有可能实现无罪或者有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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