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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遗弃家庭成员如何办

发布日期:2024-01-13    作者:黄维宝律师

虽然我们大家的经济水平都在不断地提高、文化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但是日常生活中还是会出现家庭成员的行为。对于那些具有扶养、赡养义务的人,却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遗弃自己家庭成员,那么遗弃父母应当如何处理呢?

遗弃家庭成员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受害人有权申请遗弃人承担相应的赡养、扶养等义务,若拒不履行的,存在夫妻关系的,夫妻一方可以据此想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遗弃家庭成员的配偶离婚,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且受害人有权请求相应赔偿。

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的客体是人身权利。对象必须是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2、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遗弃行为,其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不作为,即行为人负有法定扶养义务,又有扶养能力却拒不履行这种义务。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的人;

4、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不履行扶养义务,会给被扶养人造成困难,带来危害,仍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犯罪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遗弃行为情节恶劣的,才构成遗弃罪。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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