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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子女到场是否必要

发布日期:2024-01-03    作者:吴丁亚律师

导读:
公证遗嘱子女到场不是必要的,只要有遗嘱人到场和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公证员即可进行公证。遗嘱公证需要的资料包括了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等。
  一、公证遗嘱子女到场是否必要  公证遗嘱子女到场不是必要的。即使一个子女都不到场,只要遗嘱人到场,公证处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公证员,那么就可以为遗嘱办理公证手续。律师提醒您,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二、遗嘱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律师提醒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快车提醒您,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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