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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开发商未盖章有效吗?

发布日期:2023-10-08    作者:张静律师

律师解答:不一定,需分情况,如果是开发商员工个人同意,开发商不同意,则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开发商虽然未盖章,但知情且同意,则有效,所以关键看证据,需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如下面这个案件中,陆某起诉主张依据补充协议,其有权解除合同退房款。法院审理后认为补充协议仅有员工签名,无证据证明开发商公司知情且同意,故判决驳回陆某诉讼请求。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陆某和兆某公司就涉案房屋于2021年10月11日签订的《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法有效?陆某主张依据《补充协议》的约定,兆某公司应在2022年3月30日前完成涉案房屋的解押手续并安排网签,因兆某公司未按时解押,因此其有权解除《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含附件)? 本院认为,陆某出具的《补充协议》并无兆某公司的盖章确认,陆某既未举证石某是兆某公司的公司员工,也未举证石某有权代表兆某公司作出退房承诺,也未举证石某作出了足以让陆某有理由相信其有权代表兆某公司的行为,因此陆某主张《补充协议》上石某的签名为代表兆某公司作出的相应退房承诺,缺乏依据,本院不予采信? 综上,陆某诉请解除双方签订的《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理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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