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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及时行使权利

发布日期:2023-09-29    作者:陈亮律师


 
    民事案件中,大约有常见的以下几种时效,大家需要注意一下。否则,容易给自己带来损失。
一、   诉讼时效
一般是三年。可以中止、中断、延长等,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如果成立,原告一般败诉。
 
二、   执行时效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执行时效性质和诉讼时效差不多。
 
三、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可以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一般是六个月,而且是不变期间,一旦超过,实体权利丧失。
 
四、   撤销案件的除斥期间
这类似于保证期间,是不变期间,一旦超过,实体权利丧失。有人把保证期间归类到除斥期间,理论上有一定的分歧,最高法院倾向于保证期间是一种特殊期间,不属于诉讼时效也不属于除斥期间。
  大家要慎重对对待各种期间,防止给自己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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