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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轮候查封维权咨询

发布日期:2023-08-15    作者:张静律师

广州被轮候查封的房屋还能起诉办房产证吗?
    张律师解答:只要首次查封是本案,就可以起诉开发商配合办理房产证。如下面这个案件,一审法院认为有多久法院查封,驳回买家要求办房产证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认为首次查封是本案,不影响过户,改判开发商配合办理房产证。
    判决书节选: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2021年12月14日《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载明,现案涉房屋被多家法院查封,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司法机关依法裁定查封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即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二条规定,被查封的房屋在查封期间不能办理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现黄买家要求开发商协助其办理案涉房屋的房产证并交付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支持。黄买家可待该查封障碍解除后再行主张权益。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合法有效。黄买家已经依约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办证和交房义务,构成违约。关于办证的问题。案涉房屋首次被查封是本案诉讼保全查封,不构成过户障碍。开发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案涉房屋登记过户至黄买家名下。但是,开发商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办证义务,构成违约,应当按照双方当事人在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每日0.01%标准,自2020年1月7日起计算逾期办证违约金至办妥过户登记手续之日止给黄买家,以总房款1297000元的5%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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