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刀郎新歌《罗刹海市》是否侵害他人名誉权

发布日期:2023-08-03    作者:朱明胜律师
著名西部歌手刀郎以蒲松龄《聊斋志异.罗刹海市》为蓝本,创作新歌《罗刹海市》,一经推出,火爆全网,截止2023年8月2日播放量已超过80亿。

歌曲从小说内容入手改编,根据罗刹国人的特点,比如以丑为美,两耳傍肩三孔鼻,未曾开言先转腚。并适度加入个人评论,比如勾栏从来扮高雅,自古公公好威名。岂有画堂蹬猪狗,哪来鞋拔做如意。三更的草鸡打鸣当司晨,半扇门楣上裱真情,爱字有心心有好歹,百样爱也有千样的坏,女子为好非全都好,还有黄蜂尾上针。上述内容放在从前或者放在刀郎以外的歌手身上,都无可厚非。之所以会引起全网轰动,大多是因为网络的记忆和广大网民爱才惜才的良知。为刀郎受到的不平等的待遇鸣不平,不断做出发散思维。恰好罗刹海市的故事及歌词中的勾栏从来扮高雅、三更的草鸡打鸣当司晨,女子为好非全都好,还有黄蜂尾上针,几句有影射某些女子的嫌疑。

歌词有引用均有出处, 还有黄蜂尾上针,一句明·汪延讷《狮吼记》一O,明·阮大铖《牟尼合记》八均有引用,《封神榜》中有青竹蛇儿口,黄蜂尾上针。二者皆不毒,最毒妇人心。意思是借毒蛇黄蜂的狠毒,来形容妇人的心肠。三更的草鸡打鸣当司晨一句引用春秋时期孔子著作《尚书·牧誓》:“古人有言曰:‘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今商王纣,惟妇言是用,昏弃厥肆祀弗答。”《新唐书·长孙皇后传》:“与帝言;或及天下事;辞曰:‘牝鸡司晨;家之穷也;可乎?’”释义为牝鸡:雌鸡;司:掌管;司晨:报晓。雌鸡像雄鸡那样鸣啼,指母鸡报晓。牝鸡司晨是生物的性变异现象,但旧时用来比喻女人篡权乱世,由于古代妇女受教育程度很低,常常作出扰乱社会的政策。

以上内容虽有一定的巧合,再加上网友的猜度、引申、影射,联想导致愈演愈烈之势,但是从现行法律规定上来讲,刀郎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歌曲《罗刹海市》也没有侵犯他人名誉权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七条 【作品侵害名誉权】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当前《罗刹海市》爆火,但其并非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只是在网友的联想和影射下雨特定人的情况有些近似,这是不构成侵害名誉权的,刀郎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20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