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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擅自给房子开了扇门,能起诉其恢复原状吗?

发布日期:2023-07-31    作者:张静律师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可以,房子的现状必须与房产证登记的状况一致,如果擅自开门,可能会侵犯公共空间,邻居可以起诉其把门堵上,恢复原状。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判决擅自开门的业主将门堵上,恢复原状。
判决书节选:
    其一,刘某2001年办理涉案603房的房产证时,该房产证附图显示603房本为封闭空间,并未规划对外通行的出入门口,刘某在取得产权证后长达二十年的期间内,均是通过打通其自有的603房与601房两套物业相邻墙体后穿过601房进出通行。故该判决认定刘某为直接进出603房而在601房外墙开设门洞的行为,与两房的产权登记内容、通行使用既有状态不符。
    其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其他行为人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进行经营性活动,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确认处分行为无效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刘某所开设门洞墙体外立面为楼梯间的公共走廊墙体,刘某为进出603房而打通墙体开设门洞,已实质改变了公共走廊墙体的间隔功能,也直接对相邻602房业主陈某的走廊使用产生不利影响。故判决刘某601房与602房之间的外墙所开门口进行封堵以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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