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执行中财产续封是谁的义务

发布日期:2023-07-25    作者:陈亮律师


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经常出现,相应的,续封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那么,法律和司法解释有又时如何规定的呢?


一、 为什么要续封
一般来说,财产保全都有期限,存款一般不超过一年,动产一般不超过两年,不动产一般不超过三年,根据法律的规定,财产保全到期以后,一般视为自动解封。



二、 续封是谁的义务
司法解释规定:申请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毫无疑问,申请续封是申请执行人的义务,不得把这个责任推给法院。



三、 法院一般要告知财产保全期限
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保全人明确的保全期限届满日以及前款有关申请续行保全的事项。一般法院会通知的,如果工作失误没有通知,可以询问执行法官。



四、 保全错误要赔偿
一般理解是“一般侵权责任”,原告的过错认定经常存在争议,切不可把败诉认定为原告的过错。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13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