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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中介费能要求违约方承担吗?

发布日期:2023-07-10    作者:张静律师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不一定,看过错责任。如果完全是对方的责任,则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中介费损失。如果自己也有责任,则可能不能要求对方承担中介费。如下面这个案件,丈夫单独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卖房,妻子没有签名,最终因妻子反对无法过户,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买家要求卖家承担中介费损失,法院审理后认定买家自己未尽到谨慎义务,没有要求卖家妻子签名,故仅支持了双倍返还定金,中介费损失需买家自己承担。
判决书节选:
    对于翁买家诉请杜夫赔偿经济损失即中介费损失38880元的主张,翁买家虽然提交了与中介公司签订的《服务收费确认书》和转账记录拟证实已向中介方支付中介费38880元,但该确认书未记载于三方签订的《委托办理房屋交易手续合同》中,翁买家未能举证证实杜夫知悉其与中介方约定的中介费标准,亦未能举证证实其向邱转账支付的3元系属于中介费,而且如前所述,翁买家对于合同解除亦存在过错,故即使确系产生中介费损失,亦应由其自行承担,故对于翁买家诉请杜夫赔偿经济损失38880元,缺乏理据,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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