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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二手房卖家违约不卖房,买家定金都没付能索赔吗?

发布日期:2023-06-26    作者:张静律师

律师解答:也能,只不过违约金的金额要大大减少。如下面这个案件,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网签当天付违约金20万。但网签当天,卖家因要求在网签合同里加入诸多条款导致未网签。法院认定卖家在房屋买卖合同已约定清楚的情况下拒绝网签,构成根本违约,需要赔偿买家违约金。但考虑到买家尚未支付任何款项,故降低违约金至10万(合同约定根本违约的违约金是房价的20%即133万)。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关于贡卖家是否违约的问题。对于2020年1月2日当天未能办理网签手续的原因,双方各执一词,认为责任在对方。本院认为,双方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及居间合同》《交易节点确认书》《公积金贷款补充协议》,均合法有效。根据交易惯例,因双方已经签订了上述合同,明晰双方权利义务,故在办理网签时,并不需要将买卖合同的所有条款均写入网签合同中。贡卖家以对方不同意将二手房买卖合同及居间合同的条款填入网签合同为由拒绝办理网签手续,缺乏理据;从贡卖家所述的其他原因看,其实际系对定金支付、资金监管,以及采用贷款方式支付房款存在风险等有异议。而上述事宜已在合同及《交易节点确认书》《公积金贷款补充协议》作出了约定,故贡卖家以此为由拒绝网签也缺乏理据。综上,在双方未依法解除买卖合同的情况下,贡卖家将涉案房屋另行售予他人,造成双方买卖合同客观上无法履行,故本院认定贡卖家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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