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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微信上发了一下合同但未签字,合同成立吗?

发布日期:2023-06-25    作者:张静律师

律师解答:看后续的履行行为,如果未反对且照着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则合同成立了。如果没有回复且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则合同未成立。如下面这个案件,某投资合同,投资人收到对方微信发来的投资合作协议后,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但按照合同的约定金额进行了转款,于是法院认定合同虽然未签字,但已经成立并生效。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案中,通过黄原告与钟某2的微信聊天记录可知,钟某2在2020年5月28日向黄原告发送《投资合作协议书》文本,结合钟某2、梁某某、黄原告及黄原告母亲在7月21日的沟通对话,可知黄原告与钟某2、梁某某就受让优某公司10%的股份达成合意,股权转让价款为10万元。虽然黄原告未在《投资合作协议书》上签名,但是其知悉协议书内容,且黄原告在2020年5月29日、6月25日向梁某某合计支付105000元,梁某某收取了该款项,黄原告实际履行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合同义务。此外,黄原告自6月2日开始按照协议约定到优某公司上班,实际参与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根据《投资合作协议书》内容,黄原告负责公司日常经营正是源于其股东资格,事实上也是在获得股东资格之后即开始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因此,黄原告已经实际享有并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综上,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黄原告与梁某某之间就转让优某公司10%股权事宜达成协议,合同成立,本案为股权转让纠纷。黄原告与梁某某之间达成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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