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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商虚假宣传楼盘有地铁能索赔吗?

发布日期:2023-06-20    作者:张静律师
律师解答:不一定,看购房者掌握的证据是否充分,最好是开发商因虚假宣传受到了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这样法院一般会判决开发商构成虚假宣传赔偿。如下面这个案件,购房者主张开发商虚假宣传有地铁要求索赔,但仅提交了楼盘外树立的地铁标识,法院认为无法证明是开发商树立的标识,判决驳回购房者要求索赔的诉讼请求。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关于地铁交通设施是否存在虚假宣传问题。第一,孙某提交的关于涉案楼盘外树立的地铁标识图片无法证实来源于金某公司的宣传资料,亦无法证实该地铁标识杆是金某公司设置;第二,地铁等轨道交通属于市政设施设备,不属于开发商可承诺的范围,涉案楼盘周边是否建设地铁并非金某公司可以控制,且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及变更属于政府公开信息,孙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完全可以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查询及获取地铁的规划信息并依照该信息作出是否购买涉案房屋的判断,其仅依据提交的上述图片即主张金某公司存在地铁交通配套虚假宣传的主张,本院亦不予采信。综上,金某公司并不存在地铁交通配套的虚假宣传行为,对于孙某要求金某公司赔偿其损失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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