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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判决不准离婚再分居一年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3-06-05    作者:陈亮律师

离婚案件判决不准离婚再分居一年怎么办

《民法典》1079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种情况一般如何理解呢?
一、 分居的大致概念
没有新的特殊规定,一般还是理解为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工作原因等引起的分居原则上不算。当然,分居还是需要证据证明的,比如居委会证明、通话录音、房屋租赁合同、证人证言等。

二、 一年的起算时间
应该是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为了避免夜长梦多,如果没有很大的把握,是否需要上诉自己要慎重考虑了。

三、 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有符合上面要求的证据,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原则上法院没有选择适用的余地,但是法院不管怎么说,有认定证据的权力,因此,一般还是要配合法院的。

四、 时间流逝会给抚养权确定带来不确定性
大家需要特别注意,2周岁以上小孩抚养权确定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离婚时间的拖延,容易带来这个问题,一般就是时间拖着、拖着,孩子也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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