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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是否有权利继承对方遗产?

发布日期:2023-05-08    作者:卢峰律师
离婚是夫妻关系的终止,离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问题是一项重要的法律问题。但是,如果一方在离婚后去世,另一方是否有权利继承对方遗产呢?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中国的继承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离婚后,夫妻一方死亡,对方不属于继承人。”也就是说,离婚后,另一方没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

但是,这并不是绝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遗嘱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但是不得侵害法定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如果离婚后一方在遗嘱中明确规定另一方为其遗产的继承人,那么另一方就有权利继承对方的遗产。但是,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时已经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那么另一方只能继承离婚后新产生的财产,而不能继承离婚前的财产。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离婚时,应当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判决。”也就是说,离婚后,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如果离婚后一方去世,另一方想要继承对方的财产,必须先证明这些财产是离婚后新产生的,而不是离婚前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综上所述,离婚后另一方没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但是如果遗嘱中明确规定另一方为其遗产的继承人,那么另一方就有权利继承对方的遗产。此外,如果离婚后一方去世,另一方想要继承对方的财产,必须先证明这些财产是离婚后新产生的,而不是离婚前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在离婚后,夫妻双方应当注意妥善处理财产分割问题,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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