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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涉及第三人姓名,离婚案件能不能一并处理分割

发布日期:2023-04-16    作者:陈亮律师

房产证涉及第三人姓名,离婚案件能不能一并处理分割

实践中经常发生类似情况,房产登记在夫妻和一方父母或者孩子名下,那么,这种情况能不能一并处理分割房产呢。答案原则上是否定的。

一, 房产证如果还有其他成年人
一般这种情况法院暂时不处理这套房子,因为离婚案件是夫妻双方的事情,离婚诉讼又不可能追加其他人为第三人,共同被告等,所以,这套房子在离婚诉讼中不处理,需要另案处理。

二, 可以提起析产诉讼
析产诉讼就是把夫妻的份额从共有财产里面析出来,这样好再进行夫妻之间财产的分割,原则上离婚诉讼可能要中止诉讼,因为要等该案的审理结果。

三, 析产诉讼的份额不等于夫妻最终拿到手的份额
析产夫妻总份额是一定的,但是夫妻各自登记份额不代表离婚案件最终分割的份额,因为登记份额对外公示效力,而夫妻之间对内的份额,以实际情形为准。当然,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所谓内外有别,

四, 涉及未成年人的
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如果涉及自己孩子未成年人,一般可以一并处理,如果涉及其他人孩子,原则上其他人父母才是法定代理人,那么,就不能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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