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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醉酒后在酒店遭遇两次性侵

发布日期:2023-04-13    作者:胡建平律师

近期,湖南杨女士醉酒后在酒店被两次性侵引发网友热议。据了解,杨女士和朋友在酒吧庆祝生日,中途朋友又叫了个朋友,在杨女士醉酒后,该男子将人带至酒店实施两次性侵,在家人的帮助下,该男子已被法律制裁。那么,什么是性侵害?

性侵害是指侵害者为满足自身的性需要或心理需要,与被害人之间发生的性接触或性交往,包括强奸、猥亵等行为。它有多种表现形式,侵害者一般会采用哄骗、引诱、暴力的手段来实施性侵害。一般而言,性侵害主要包括身体接触型性侵害或非身体接触性性侵害。其中身体接触型是行为性侵,主要体现为身体上的接触以及强迫他人发生性关系等;而非身体接触型是语言性侵,主要体现为裸聊、图片、视频等形式。

作为信阳律师提醒您,无论是行为上实施性侵行为还是语言上的性侵行为,本质上都是一种性侵害,并且近年来犯罪分子逐渐利用网络平台大肆进行裸聊、私密照等不法行为,严重扰乱网络环境的和谐与稳定。更重要的是该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制裁,但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却是不可逆的行为,尤其是对于同时受害人心理健康和身体健康都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单身女士外出饮酒一定要注意安全意识防范,无论何时何地都要提高警惕,保持和陌生异性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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