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无缘无故辞退了,该如何申请仲裁赔偿损失?
发布日期:2021-12-15 作者:邓英夫律师
相信很多人在职场中遇到过这样的状况,有人进公司时,三个月的试用期刚过,以为可以转正,可是公司这个时候找各种理由告诉你你不合适,往往员工会很无奈,只有接受妥协,可是试用期就可以无故辞退吗?那员工的利益怎么办?
试用期无故辞退当然是不行的!
下面教大家三个方法
1、不要签辞职同意书
有很多的公司想要开除员工,就会找一些理由让员工主动离职,但是员工一定要清楚,劝退和主动的区别,公司如果是劝退的情况下,有义务赔偿员工违约金,违约金一般都是1-3个月的工资,如果主动离职的话,公司是没有义务赔偿的,所以大家在签离职同意书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
2、去劳动局仲裁
无论是哪一个公司,在辞退某一个员工的时候,都必须提前一个月的时间,以正式的书面形式通知,并且拿出合理的理由,如果一个家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没有理由的辞退,这种情况就可以利用劳动仲裁的方式,来投诉公司,如果大家在工作当中,也是遇到了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不要着急,也不要害怕,用法律来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就可以。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所以,当遭遇违法辞退时,职工可以自己衡量和选择要不要继续做下去,然后填写好仲裁或诉讼请求。
3、不过试用期,抓住其中把柄
在大部分公司招聘新人的时候,都会设置三个月到半年的试用期,并且在试用期的时候,薪资都是有很大的折扣,有的公司为了节约成本,就会钻试用期的空子,不停的在招新人,试用期即将结束的时候,就会以各种理由,不让这些人转正,然后辞退员工,如果我们可以把握好公司里面违规的把柄,就可以顺利成章地为自己维权。
除此之外,我们应该要求的赔偿金额怎么算呢?当然不能自己随便填啦~
《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而四十七条规定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生活不易,却还有无良老板剥削自己,但是不要怕,记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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