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鉴定中痕迹检验的应用和水平提升
发布日期:2021-11-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痕迹检验; 交通事故; 事故鉴定; 分析;
当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数量呈现出了快速增长态势,而在这一背景下也提升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就需要对责任方进行鉴定,而现场的痕迹则是责任鉴定的重要的方式,所以说在交通事故鉴定工作中痕迹检验十分关键,需要重视对其的运用。
一、交通事故痕迹检验概述
(一)基础的内容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时车辆与车辆之间会接触,而这种接触则会产生作用力,在这一基础上痕迹就会随之出现,可以为摩擦痕迹,也可以是撞击痕迹,痕迹主要分为形象痕迹和附着痕迹以及整体分离痕迹等,其共同组成了“交通事故痕迹”。另外,在交通事故痕迹中还有两个层面的意思,即为广义痕迹与狭义痕迹,前者即为有关于交通事故的所有痕迹;后者则是交通事故路面与人体以及车辆等表面的痕迹,而在痕迹检验中后者更加被重视和关注,同时也是交通事故现场痕迹检验的核心内容[1]。交通事故现场工作人员会依照痕迹检验学理论知识内容来查找现场所有痕迹,同时在此基础上准确判断出痕迹与痕迹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及痕迹与责任人之间的关系等等。
交通事故鉴定中痕迹检验的应用和水平提升
(二)痕迹检验特点
其一为现场取证难度极大。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其发生有着极大的特殊性,事故发生通常都是机动车驾驶员驾车不规范所导致。在交通事故发生时,事故对车辆造成的痕迹通常都是瞬间形成的,而痕迹在之后还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所以交通事故现场保护难度极大。在发生事故之后还会有其他车辆来对痕迹造成破坏,一旦痕迹遭到破坏,那么不仅会影响勘察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开展。在进一步说明了在痕迹检验阶段,现场取证难度极大,同时也不利于专业技术人员的正确分析与判断;其二取证之后的鉴别难度相对较大[2]。交通事故在发生时,痕迹检验其主要是人与道路以及汽车等作用之下的最终结果,这一检验难度较大的,在需要涉及多个学科,例如跟踪与法医等等。针对法医专业来讲,应对工作人员开展鉴定个人和鉴定伤害等诸多方面的工作,所以说,在取证完成之后的鉴别是最有效率的。
二、痕迹检验在交通事故鉴定中的运用
针对交通事故鉴定这项工作来讲,公安部门肩负着重要责任和职责,其需要根据事故发生情况来判断出交通事故发生的起因和性质以及责任等,在过程中痕迹检验十分关键,有效的检验不仅可以准确判断出事故发生的真实情况,甚至可以还原事故发生现场,在责任准确划分方面有着一定的作用和优势。以下几点简要分析痕迹检验方式在交通事故鉴定中的运用。
(一)车体痕迹分析
车体痕迹可以说是交通事故发生的第一痕迹,其会在交通事故发生时立即出现,机动车上的这种痕迹十分突出,碰撞和剐蹭就会产生。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前机动车行驶速度普遍较快,在这种速度下所发生的碰撞或剐蹭会出现极大的作用力,而驾驶员会为了躲避而使机动车在短时间内对方向盘进行操作,这种形态上的改变会导致机动车出现转向甚至侧翻,这时机动车则会出现剐蹭痕迹或再次碰撞[3]。不论是机动车还是摩托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其稳定性都会极差,即便是剐蹭力度较小也会使其失控,特别容易的产生二次痕迹。所以,可以说第一次的车体痕迹可以体现出事故发生的瞬间,如车辆位置以及机动车的行驶状态等,借助第一次车体痕迹的就可以鉴定出事故发生原因。而第二次接触痕迹能够将机动车发生事故之后的行驶状态和位置进行清晰体现,进而判定交通事故的演变与后果。
(二)整体分离痕迹分析
这种痕迹检验即为机动车因为受到碰撞而产生作用力,在作用力的驱使下机动车则会被分离成为多个部分,同时分离物表面会随之出现一些断离痕迹,借助这种痕迹检验就可以分析出分离物是否属于机动车整体组成部分[4]。例如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A司机因为惧怕选择了开车逃逸,这时肇事车辆会因为碰撞在现场遗留下部分分离物,如车辆尾灯或车门分离物等等,这时只需要对分离物进行分析和检验即可以发现其特征,然后在此基础上就可以对的嫌疑车辆进行排查,整体分离痕迹检验对于确定肇事车辆有着一定的帮助。
(三)轮胎痕迹分析
轮胎痕迹分析较为直接有效,即为依照交通事故现场遗留痕迹来对机动车运动情况做出准确判断,这种痕迹检验方式具有客观性特点,其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由机动车制动拖出来的轮胎印,通过驾驶员的制动措施来判断其行驶速度[5];2.机动车发生了翻转或侧滑,这时路面则会出现滑动摩擦印,这种痕迹会直接体现在路面上,而检测人员则可以依照摩擦痕迹的长度分析出机动车在侧滑或翻转时的行驶速度。上述两种方法都可以准确判断出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行驶速度,进而判定责任方。
(四)心理痕迹分析
心理痕迹检验与其他痕迹检验有着一定的差别,这种痕迹检验即为借助现场相关物质和痕迹进行体现,工作人员在对心理痕迹进行分析的过程中,需要借助犯罪心理学原理来对现场物证进行分析取证,这种方式可以准确判断出肇事者的心理特征,以此来判断出交通事故现场是否是真实存在的,以及肇事者所阐述的语言是否可以采信,心理痕迹检验可以作为辅助,这样可以使交通事故鉴定更加精准。但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鉴定切不可以心理痕迹分析做出最后结论,可将其作为辅助方式来辨别。
三、分析提高痕迹检验运用水平的有效对策
其一在交通事故鉴定过程中,需要强化工作人员使用痕迹检验方式的意识,让其意识和认识到痕迹检验的重要性。可以说行动先导则是意识,如果想要提升交通事故鉴定中痕迹检验的运用水平,应强化工作人员运用痕迹检验的意识,这一点十分关键,在这一基础上开展交通事故鉴定工作可以全面提升鉴定的有效性,确保最终处理的结果更加公平公正。另外,相关单位可以积极组织开展痕迹检验课程,使工作人员可以了解和掌握痕迹检验的方式,课程讲解内容可以是痕迹检验在交通事故鉴定中的作用或痕迹检验的方式等等。还可以借助表彰的方式来鼓励工作人员在交通事故鉴定中使用痕迹检验技术,这样可以直接强化工作人员使用这一技术进行交通事故鉴定的意识。其二重视和关注微量痕迹检验。当前,诸多交通事故鉴定工作人员都会根据宏观痕迹来判定责任,忽视了微量痕迹的重要性,殊不知,有时微量痕迹就会改变交通事故鉴定结论,如果重视微量痕迹的鉴定,那么就容易造成鉴定结论不正确。所以,需要重视和注意机动车上的微小血渍或细碎分离物以及车漆等微量痕迹。其三高效提升痕迹检验水准[6]。交通事故鉴定中的痕迹检验十分关键,但当前我国痕迹检验水平始终存在高低不平现象。部分区域因为缺少专业能力较强的人才而造成痕迹检验水平偏低,如果交通事故鉴定工作人员的痕迹检验水平偏低,那么其在处理和鉴定交通事故时就会十分随意,难以做出正确且准确的鉴定,进而威胁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需要全面提升交通事故鉴定工作人员的痕迹检验水准。在工程中可以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教育工作,让交通事故鉴定工作人员可以掌握最为先进的痕迹检验技术,同时了解先进的痕迹检验设备。另外,相关管理部门则需要加强对痕迹检验设备的投入力度,以此为交通事故鉴定提供精准的痕迹检验设备。
结合全文,针对交通事故鉴定工作来讲,运用痕迹检验方式可以准确判断出事故责任方。交通事故现场会留有诸多痕迹,而痕迹检验可以直接体现事故问题和证据。但需要注意的是痕迹检验结论只可以作为交通事故鉴定的依据,想要全面处理好交通事故还需要做很多工作。
参考文献
[1]马玉萍.交通事故鉴定中的痕迹检验技术与建筑损坏鉴定[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20,No.321(03):55-55.
[2]张朝旭.基于灰色理论的交通事故多发点段评价模型[J].广东公安科技,2020,028(001):45-49.
[3]颜隆海,王小英.车体痕迹检验在交通事故成因认定中的运用[J].科技风,2019(007):221-221.
[4]缪磊,金琦,蒋芸,等.交通事故中痕迹检验与微量物证理化分析的综合应用[J].科技经济导刊,2019,27(10):93.
[5]刘兆森.交通事故中影响纺织品撞击痕迹检验的因素分析[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8(005):120-123.
[6]纪伟,程刚.痕迹检验和法医学方法结合推断交通事故驾乘关系1例[J].中国法医学杂志,2019,34(01):83-8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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