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优化审”改革路径(七)
发布日期:2020-12-31 作者:姚雷律师
行政诉讼庭审改革需固化成果,形成制度规范。在深度调研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刑事庭审实质化和民事庭审优质化的有效做法,注重成果转化。改变单一审判模式,结合不同法院、不同审级、不同案件类型等特点,探索提炼各类庭审模式,形成庭审改革系列制度规范。此外,需加强宣传,形成品牌效应。积极采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人员和社会公众观摩庭审,通过“观摩庭+研讨会”等方式加强法制宣传,实现“审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文章摘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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