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女被告人辩护之心情杂记
发布日期:2008-09-05 作者:熊潇敏律师
生命·坚强
为女被告人辩护之心情杂记
(作者:广西远东律师事务所熊潇敏律师 广西专业律师网www.fawu365.com)
星期天的早上,醒来,睁开眼睛躺在床上,脑海里老是浮现上两天前会见被告人A时的一幕幕。心情怎么也轻松不起来。
打开电脑,找了一首井冈山的《寂寞是因为思念谁》。在有音乐的空间里,我的手指似乎才能敲出我此刻的心情。
她,80年后出生,但,却是两个孩子的妈妈。在她天真浪漫的少女时代,爱情鸟已降临她爱的枝头。她很快与B结了婚。根据检察机关起诉书的指控,在B的授意下,A不断地从其所在的公司挪用公司资金供两人买房、买车等。她就这样一步接着一步跌入甜蜜的陷阱,陷入犯罪的深渊。最后东窗事发。
初次接触她,那是在我原执业的另一家律师事务所会客室。那天,是由她母亲陪同来到律师楼的。后来我才知道,当时因为她还在哺乳未满一岁的小孩,公安机关没有对她采取强制措施。在我了解案情之后,我答应为她提供法律服务。后来我们双方签订了委托协议,于是我就成了她的辩护律师,她就成了我的当事人。
委托协议签订后,她还没有被采取强制措施。我们偶尔在网上聊聊,主要是聊她的案件。当然,她未免有时表现出惶恐和不安,因为她也明白那个牢狱之苦迟早会来临。而我,也只能不断地鼓励她,让她坚强再坚强些,抛开一切思想包袱,积极去面对,即便那天来临,也要坦然面对,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争取宽大处理。
我的话,她还能听得进去。或许,在她认为,在这个事情上只有律师才能让她重新点燃生命的希望。
哺乳期很快满一年了,她似乎也预感到很快就挨上“山”了。记得是五月七日,初夏的南宁特别喜欢下雨。那天,她冒着雨一人来到我现在执业的律师楼。我们重新办理了相关手续。那天,她表现得还是很乐观、很镇定。我为她当时的状态感到高兴。可是,当天晚上,她的父亲打来电话说,她已被公安带上山了。这一切有点戏剧化。因为,当天我还说不会那么快挨上山,孰料,就这么快进去了。
后来,我开始为她跑取保候审。按她的情况来看,取保候审还是具备条件的。我开始与当时南宁市经侦大队经办人员联系,经办的民警说让我把申请交上来,可以考虑为她办取保。我想,这个世界上,富于同情心人还是多的。象她的家庭境况来看,只要知道实情的人,都会生出些许怜悯来。在她被抓关进看守所后,她的父母整天犯愁。两个体弱多病的老人还要照看一个一岁一个三岁的小孩。更让人难想象的是,整个家庭的生活全靠她的母亲那500多块的退休金维系。作为过来人,我深知养育一个小孩的开销是很大的。但是,我不知道在这样的家庭他们又是怎样的维持下去。而且,她的父亲在她被抓上山后,旧病又发了。
我把她家的困难以及她具有的可以认定立功、自首的情节形成材料向公安、检察部门呈递,以期早日为其获准取保候审。在期待获准取保候审的日子里,我一次又一次感受到了她父母的悲凉!两个体弱多病的老人,本应可以享受清福,但是却要照顾那两个不谙世事、呀呀学语的小孩。更难于接受的是她那小孩也跟她一样患有地贫!小孩经常地发烧,鼻子常常流血!而这些,我是不敢告诉她的,在每次去看守所会见她的时候,只能违心地告诉她,她家里一切都好,小孩都很好!
我想总有一天她会原谅我的善意谎言。
我的努力还是没有换来那张取保候审决定书。失望、无奈夹着炎夏的汗水,一直往下流往下流,心很凉。
她,还是坚强地走过了侦查、起诉、审判程序,比我想象得要好些。
前两天是我在她这个案子开完庭后第二次会见她。这次,是她托她同房的一个释放人员传话给她父母,让她父亲传告我上山会见她的。
管教把她提到会见室,冷冷的铁门“吭”一声关上。我与她被一堵玻璃墙隔开,对话只能通过通话机进行。在她提起对话筒的那一刻,她已控制不住她的情绪号啕大哭起来。看得出她有很多心事和委屈,已经压抑了很久很久,突然倾泻出来。
对牢里的生活,我在当法官审案时,已略知一二。我也曾经在电影某个镜头里知道,牢狱中犯人间的打斗、陷害是很正常。在外面法律制度相对健全规范的环境里,打架斗殴都是常事,何况在狱中的环境中呢。她说,她曾经想到撞墙自杀以示自身的清白。
那是非人的生活。哭泣不能救自己。越是在逆境中,更能铸就一个人的品质。只要还存一线希望,都不能放弃。何况我们在庭审中已指出控方其中一笔指控难于成立罪状。我如是说。
透过冷冰的玻璃墙,我看到了她信任的目光。
甜蜜往往是痛苦的开始。她尝到爱情的甜蜜,之后也是因为爱情尝尽了牢狱之苦。事物总是辩证的,我想在她经历这一次的牢狱之灾之后,她一定会变得更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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