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企业办事 >> 劳动保障 >> 查看资料

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确定(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按不低于下列标准计算:

 ①实行岗位工资制的,为劳动者本人月岗位工资;

 ②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为劳动者本人月岗位工资、技能工资两项之和;

 ③实行技能工资制的,为劳动者本人月技能工资;

 ④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应根据计件单价计算基数;

 ⑤实行其他工资制的,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标准。 除实行计件工资制的,计发基数不得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04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