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个人办事 >> 证件办理 >> 查看资料

如何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1、申请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南京市由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办理)

  2、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一式三份)

  4、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区县婚姻登记处有此项服务)

  6、当事人双方符合离婚条件,证件、证明材料齐全,婚姻登记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32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