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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1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
法律依据
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办理调转。 
条  件
会计人员调转工作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2、身份证、毕业证、电算化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有职称证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一寸红底相片2张。
5、单位证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
申请受理机关
各区财政局
决定机关
各区财政局
程  序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上报各区财政局会计科,会计科核准后办理调转手续。
时  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无有效期限。 
法律效力
收  费
年审或年检
相关表格下载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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