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个人办事 >> 教育培训 >> 查看资料

网上报名的管理(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18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网上预报名
法律依据
数量及方式
 
条  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5)品行良好。
  前述高等院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西部地区(除西藏外)11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这一政策的适用期限为2007年5月至2011年12月31日。
  我省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规定的地区为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和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
根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地方,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法律专业专科学历。其中的法律专业的范围,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等文件办理,包括: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学、商法、刑事司法、律师、监所管理、民商法、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书记官、刑事执行、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察事务、经济法律事务、监狱管理、劳教管理、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会计、涉毒人员矫治等专业。
  持港澳台地区和外国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申请材料
一、进入网上预报名系统
  方式一:点击网站首页中的“网上预报名”项,进入全省地图界面,选择本人所在地市;
  方式二:直接在网站首页“地市连接”中,选择本人所在地市
  在阅读本市公告后,从公告页面底部,选择“同意”进入网上预报名系统。
  二、填写报名信息
1. 所有信息请勿使用全角字符录入。
2. 姓名:如有生僻字,请尝试用全拼输入法查找录入,否则请忽略该字,待现场确认时由工作人员代为处理。如:姓名“张X三”(X指无法录入的生僻字),网上报名时可暂录入为“张三”。
3. 证件类别及证件号码:二者必须对应。当选择证件类别为“身份证”时,证件号码必须为15或18位,若最后一位为X,也应填写;当选择证件类别为“军官证”或“士兵证”时,请连汉字如实录入,如“粤边字第012345号”。
4. 出生日期:学历证书上记载的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件不符的,以身份证件为准;凭军官证、士兵证报名的,证件上若无记载出生日期,填写时应当以学历证书为准。
5. 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电话、邮政编码选项,应填阿拉伯数字。
6. 性别、证件类别、民族、党派、是否为法学专业本科毕业、最高学历、最高学历是否法学专业、行业、职业项均为单选。
7. 符合条件的大专学历报名人员,本科毕业学校代码、本科毕业证编号不用填写。
8. 最高学历应选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学历,例如已本科毕业的在读研究生应填学历为本科。
9. 本科毕业证编号、最高学历毕业证编号:证书上只有一个编号的,如实填写;有两个编号的,应当填写证书右下方的“学校编号”,无学校编号的可择一填写;尚未拿到毕业证书,凭相关证明报名的,毕业证编号填写“无”。
10. “本科毕业院校代码”、“最高学历毕业学校代码”、“户籍所在地代码”:可直接选择导入,或输入名称查询后点选查询结果;未包括在代码库中的,请选择“其他”。
11. “户籍所在地代码”:须具体到区或县级市,例如报名人员的户籍在广东省广州市的从化市,应选择440184。
12. 工作单位、通讯地址的填写请尽可能详细。
13. 密码用于如下用途:
(1)现场确认前自行登陆本网站查看、修改个人的预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后在指定时间凭密码及本人身份证件号打印准考证副证;
请务必认真记住所设密码,并防止被盗用。
现场确认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修改。
14. 全部填写完毕,请按“下一步”。
  三、核对报名资料及选择确认时间
1. 如经核对所填信息无误,请在页面下方选择现场确认时间后,点选 “提交报名资料”
2. 如需修改,选择“返回修改”,修改后必须重新输入密码,重新选择现场确认时间后提交。
  四、预报名成功,阅读关于现场确认事项的提示
五、退出
六、网上预报名成功后修改预报名信息
  方式一:在预报名成功界面,直接点击“修改预报名信息”;
  方式二:在首页导航栏右下方,选择图片中的“修改预报名信息”。
  修改完报名信息后,请按预报名程序提交。
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决定机关
深圳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程  序
时  限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20天 
法律效力
收  费 260元
年审或年检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31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