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和权力
发布日期:2003-12-0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首先,我们要有一种观念,那就是权利是人们与生具来的,并不是国家或着是国家的法律赋予的。只不过这种权利在现在是通过法律,即成文法或者不成文法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巴了。所以人门的手中永远都存在着剩余权利,而且这种剩余权利只是属于人民不属于国家。由此可以推知,法律许可的事人们是可以做的,法律没有禁止的事人们也是可以做的。其次,如何使权力的发挥 体现人们的初衷,只有通过权力控制全力才可以实现,也就是要实行宪政治国的道路。
宪法是人们的权利的保证书,但是只有宪法,它也是不行的,充其量是一本写满 了权利的集合体罢了。所以必须辅之以违宪审查的制度。中国的司法审查只有对行政的违法审查而没有对于违宪的司法审查,我想这就是问题所在。这可以说是我过的制度上的一个缺陷。导致了人民的权利的先天的不足,后天的不能。人们对于属于自己的的权利在强大的公权力下只能望宪止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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