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个人办事 >> 证件办理 >> 查看资料

台湾居民补、换证(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办理地址: 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4:30 周六: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申办对象资格: 台湾居民在沪遗失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旅行证件,要求补证的。
申办手续: 1、交验在沪临时居住证明或宾馆、饭店的住宿证明;

2、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3、提交台湾居民有效身份证件;

4、提交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提交报失证明;

6、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证明。
办理程序: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受理,经审批同意,发一次性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一次有效)50元/证;签注、延期、暂住加注20元/项次;多次入出境签注100元/件。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办理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05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