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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油田干部嫖宿女中学生是“网络谣言”?

发布日期:2007-10-11    文章来源:南方网 作者:黎明

这个“脓包”终于被捅破了。以出乎意料的手法,《民主与法制时报》披露了在濮阳当地早已不是新闻的新闻。该报记者的笔墨充满了对“公仆”的关切和同情,“冬日的濮阳,天空中笼罩着一层蒙蒙的浓雾”,就在这阴森森的鬼天气笼罩下,《河南中原油田深陷干部嫖宿女中学生谣言风波》,“中原油田遭遇‘嫖宿门’”。

一个油田,怎么会“深陷嫖宿谣言风波”呢?只有“谣言”所涉及的人才会“陷入并痛苦”着,不是吗?一个油田竟然“遭遇嫖娼门”,你能想象它怎么遭遇吗?这里,不是记者、编辑文字水平问题,而是一种故意误导。这个说法,试图诱导人们将涉及某几个具体人的事件,作为一个大的区域和该区域“全体人员”的问题来看待。但这一误导,技术含量实在太低,因为没人会认为,中原油田的人“都遭遇了嫖娼门”。

 

“造谣生事”的人叫张海鹏,被抓前是中原油田公安局胜利路派出所的一名协警,本属“无利益”介入此事。他通过某种渠道听到有关消息后,率先将此消息在他自己的博客上公布。由于“造谣”,9月21日起他被治安拘留15天,之后被清退回原单位采油一厂治保大队。同事们都知道,“海鹏出事是因为在网上发布了一个帖子”。

 

帖子称:河南省濮阳市中原油田总部的新村派出所,在8月份发现了由油田艺术高中的个别老师牵头联系,让在校女学生与油田某个别领导发生不正当的两性交往,结果导致女生怀孕的事情,于是上报到公安局,局领导指示由治安支队主办,派出所配合;后来越办发现牵扯的领导越多,很多还是处级科级,并且很多人都来说情,于是感到压力很大,向领导汇报后改由刑警大队经办......这个案子已经涉案一百余人,仅女学生就有近20人,这些女生小的才十五六岁,大的也不过十八九岁,甚至有高一的学生。据说此案涉及的“领导”有总部地区的,也有前线采油厂的。可是到目前(发帖子时)为止,只有第9社区的书记以及油田报社的一个编辑等寥寥数人被油田公安局治安拘留,其他的大都取保在家。

 

此帖包含了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案人员及人数,还介绍了该案的最新进展,甚至直接点明了涉案人员的具体身份。另,据我所知,帖子中还有没披露的悲愤、指责之词:“这些历年来担当各级领导的‘领导’们是不是也要付些责任?你们吃也吃了,喝也喝了,拿也拿了也就算了,我们老百姓也都当不孝子孙给败家罢了,可现在呢?居然又打起我们油田自己孩子的主意,把这些十几岁的学生当起自己性欲工具来。这些所谓的‘领导’们自己难道就没有子女?它们怎么不去和自己的女儿发生关系呢?(下面对这些人我要用‘它 ’来称呼了 , 因为我刚发现‘他 ’是对人的称呼,而上面提到的都不是人)这些混迹到我们当中的东西们还居然当了我们各方面的领导。简直就是对我们的最大的羞辱!这些东西居然还平时一个个装的人模狗样的对我们指手画脚!想想都恶心!”

 

抓人,禁议,可见,在此事尚未成为“风波”时,封锁消息的决心和力度有多大。然而,即便抓人也没能隐瞒这个终究要“透风”的事件。尽管“熟识的人之间小心翼翼地‘拉’,陌生人则充满了戒备,对这个话题躲躲闪闪,唯恐避之不及”,此事还是“在濮阳市民和中原油田职工中间传得沸沸扬扬”,“在街头巷尾、酒吧饭店,在闲聊时、谈笑中,从行政事业单位的年轻白领,到买水果烧饼的大妈老太,都在传播着同样的话题:中原油田领导嫖宿女中学生”。

 

瞒是瞒不住了,尴尬中干脆出个险招:经媒体出面宣布那个消息属于“网络谣言”。但是,案件的确存在,此案不因其名称、观点、定性等差异、变化而客观存在。至于涉案人数多少,涉及的干部级别,案件情节,即便说法上有差别,都否认不了有这个“介绍卖淫”或“组织卖淫”案件。

 

连使用“谣言”一词的媒体在介绍案件时,也不敢说没有油田干部嫖宿女学生。有关人士和媒体大力提醒读者,这是“一起普普通通的嫖娼案”,但我们从报道中发现,这个“普普通通的嫖娼案”从派出所移交到治安大队,再转送到刑警支队,立案四个多月时间还没有结案;濮阳市华龙区检察院批捕科确认,“涉及案情其他问题”,“要请示主管检察长,请示区委领导”;“知情人认为,罗志双(介绍卖淫者)的落网,仅仅揭开了组织卖淫案的冰山一角”;记者找到被批捕人的原单位,那里的人竟然说“根本没有这个人”......

 

以上种种现象,足以证明此案存在是铁的事实,并且,此案断不会是“普普通通的嫖娼案件”。张海鹏先生在自己博客上记录了--除非该案压根没有,既然有这个案件,他就不是造谣者,而否定事实的一方才是。继而,为隐瞒消息而肆意侵犯张海鹏人权,那就是一桩罪行。

 

报道中这样叙述张海鹏博客发贴的作用:“其间网上的一个帖子《中原油田领导干部集体嫖宿女中学生》更是推波助澜,在各个论坛、贴吧、博客被迅速转载,加上更多的猜测、揣度,在坊间演绎出各种版本”。这样陷人于罪太离谱。网上传播火爆与否,亿万网民有办法知晓。既然以网上传谣的罪名抓人,起码要有基本情节为根据,有关方面应公布一下大致情况,比如发布信息的网站、发贴时间、帖子存活时间、点击量、跟帖量等等。我知道,这点起码的要求让他们很为难。因为,在此案“正式披露”之前,并没有相关信息在网上存留。搜索主要词汇,只能见到几处被删除的痕迹。夸大张海鹏帖子影响的做法是可耻的,在成功封杀全网、剥夺其人“造谣机会”之后,却为了迫害某个国民而不惜造谣,极力渲染“网络谣言”的可怕程度。人,不可以无耻到这种地步。这次,真正的造谣者在众目睽睽之下出丑了,所有会搜索的网民都知道谁无诚信可言,谁在胡说八道。由此可见,现今,对互联网造谣可要小心,即便是有权有势,也难一手遮天;仗势而信口雌黄,也难免“当众裸奔”。

 

中原油田公安局宣传科陈科长告诉记者,这是一起普通的案件,只不过网络的造谣才显得有些引人注目。他肯定地说:“该案件决不像网络谣言说的那样。此案不涉及油田领导,不涉及地方领导,也不涉及学校校长和教师”。陈先生这话,即报道稿中的点睛之处,这一“要点”,概括了“中原油田”--也就是中原油田领导干部的解释,集中反映了他们的愿望。应该说,陈先生所说有水平。之所以定为“网络谣言”,是因为那些说法涉及了“油田领导”和“地方领导”--这里,他并未排除“油田领导”、“地方领导”之外的、厅局级以下的其他“领导”;排除了“学校校长”和“教师”,但没有排除“学生”。而在一般老百姓嘴上,地市级领导是“领导”,县处级和科级领导也是“领导”。“中原油田干部嫖宿女中学生”这个说法,不因没有“地市级领导”涉案而成为“网络谣言”,这个道理是明摆着的。实话实说,我没有听到“地市级领导”涉案的传言。退一步说,就算有这类传言,身正不怕影子斜,对此不值得放在心上。

 

“护犊子”,护形象,也得看个底线、讲点道理。此事“极大地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不能等闲视之。继而演变成如今这般万众瞩目的“风波”,也是隐瞒和打压的结果。有关领导,与其努力进行辩护宣传,不如拿出点“领导气魄”,以公开、透明的作为,给当地群众和全国媒体一个交待。“此地无银”式的辩解,对舆论,甚至对上级都收不到“正面引导”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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