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者在劳动保护方面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发布日期:2007-05-05 文章来源:华律网
劳动保护包括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两个方面。
劳动安全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防止中毒、车祸、触电、塌陷、爆炸、火灾、坠落、机械外伤等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事故发生。
劳动卫生是指对劳动过程中的不良劳动条件和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防范,或者是防范职业病的发生。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专门培训。
因此,为了保证自己的生命和健康,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没有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那么就有权拒绝工作。同时,劳动者也应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从“防止事故”作起,为自己的生命健康负责。
(编辑: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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