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民工维权法律知识 >> 查看资料

怎样与外地的欠款人打官司?

发布日期:2007-05-05    文章来源:华律网
民事诉讼中,诉讼活动一般都是由当事人亲自进行的。但由于种种原因,有时当事人不能亲自去人民法院起诉或出庭应诉。因此,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代理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在委托他人代理诉讼时,必须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名或盖意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特别是对委托代理人能否代委托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要求,代委托人进行和解,代委托人提出上诉等问题,以便于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避免因代理人活动超出授权权限而产生新的诉讼。
(编辑:华律网)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01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