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后的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发布日期:2011-05-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发生庭审后闹事事件的后果
一是法官安全缺乏保障。案件当事人发生激烈冲突,法官在制止过程中容易被误打。当事人容易将其不满归结于庭审法官身上,威胁着法官的人身安全,严重影响了法庭威严。二是案件当事人在庭审后受到伤害,社会影响恶劣,容易导致当事人到党委、政府、人大以及上级部门上访,给审判人员甚至法院造成恶劣影响。三是具有群体性和难以控制性。因参与人数较多,双方斗殴,造成损失不小,激化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不利于纠纷的化解。
二、发生庭审后闹事事件的主要原因
一是庭审结束后,值庭法警、主审法官或合议庭成员大多都离开审判法庭,仅留下一名书记员负责核对庭审笔录,一旦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而出手,书记员难以控制局面。二是旁听人员众多容易激化双方矛盾。大多数当事人对打官司非常重视,案件审理一般都是公开审理,参与旁听较为方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往往邀请其相关亲属参与旁听为其助威。双方当事人邀请的旁听人员众多,在庭审过程中有不满情绪因怕受惩处而隐忍不发,但庭审结束后情绪就难以控制而激化矛盾。三是法官对庭审结束后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重视不够。尤其对法庭庭审秩序良好的案件更易轻视。殊不知,一旦对对方当事人言语不满,就容易激动,从而发生相互漫骂、殴打现象,以致造成不良后果。
三、确保庭审后安全的建议
一是审判人员对庭审后安全问题应当高度重视。庭审结束后至当事人离开法院时,值庭法警和审判人员不能离开,随时注意当事人思想动态。对于双方对立情绪较大的案件,可安排在不同地点,或不同时间核对笔录,或在核对完笔录后,分别劝导当事人双方及其亲属在不同时间离开法庭,防止双方在开庭后发生争执。必要时可安排法警护送离开法院,确保安全。二是庭审前应强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以及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纪律的应承担法律后果,给想闹事的当事人予以威慑。三是主审法官在庭审结束后发现苗头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措施。对言语或身体过激行为立即予以警告,对不听警告的人员予以劝离法庭,杜绝矛盾的激化。四是若发生当事人在庭审后闹事情形,法庭其他工作人员应及时援助,予以制止,并向院领导汇报。采取措施果断处理好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做到息事宁人,防止当事人上访。在制止当事人闹事过程中,特别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当事人把矛头指向法官和法院,避免给法院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作者:黄朝实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微信被骗怎么投诉
- 网上刷单被骗怎么追回/全国反诈举报Q:II40-79I3-41
- 为逃避债务,以1元低价转让100%股权? 法院:属于诈害行为,撤销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
- 朱令被毒杀之点滴思考
- 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碰撞
- 论司法自制——以美国案例为材料
-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
- 信访工作条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律适用问题请示答复的规
- 外地户口可以在武汉离婚吗
- 如何审核判决书
- 关于司法赔偿案件案由的规定
- 北京张敬辉律师作为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商业银行委托金融贷款法律问题”的主讲人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印发《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 新婚姻法房产财产分割
热门文章
- 司考环境下14门法学核心课程教学浅析
- 最高法、公安部明确:2019年,以借贷为业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 6种情形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我国前科消灭制度模式探索
-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
- 同所律师是否可担任同一刑事案件中不同被告人的辩护人
- 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管理模式改革的调研
- 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司法解释
- 广西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
- 小议“C证律师”及相关法律问题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全文)
-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 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 ((2010)行他字第10号)
- 证人出庭作证及相关问题
- 监狱文化的批判性省思
- 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