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
发布日期:2011-05-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充分认识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现在有很多人认为法院纪检监察部分只是个摆设,没有具体的作用,这种认识的形成在于多年来一些法院将纪检监察部门作为一个闲置部门,把它作为一些不懂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人员安置点,没有切实加强对它职能的认识,对违法违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纪检监察作为法院内部行政监督的一种,不能充分有效地发挥它的作用。如何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还须要切实加强对法院纪检监察重要性的认识,以正确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确保法官清正廉洁、维护法院的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一)切实加强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才能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如果案件久拖不决、久拖不执,违法违纪行为得不到查处,就会滋长一些法官铤而走险,枉法裁判,亵渎司法权威,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难以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这对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有重大影响,因此专门设置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法院干警的监督教育,查处违法违纪,枉法裁判等行为,防止法官或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亵渎司法权威,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树立清正廉洁的法院形象。
(二)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才能保证高素质队伍建设的形成。
现在很多法院的办公环境改善了,而个别干警却放松了政治思想学习改造,不能坚守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违法违纪,影响恶劣。因此必须加强对干警的警示教育,帮助法院干警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以如履薄冰的审慎态度,才能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促进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使纪检监察成为法院高素质队伍建设的保障。
二、强化措施,切实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职能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增强自律意识。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工作基础,构建起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队伍建设总体安排,以增强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为目标,以强化教育为手段,以提高教育效果为目的,重点落实以下教育:
1、抓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干警必须深刻认识理想信念的重要性,坚持正确的理想信念,决不能有丝毫动摇,坚持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主观世界不动摇,用当代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抵御形形色色腐朽思想和腐朽事物的侵蚀,永葆人民法官的公正、清廉本色。
2、抓“三观”教育,即抓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三观”,使干警深刻认识到自身的地位,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应该用来为人民谋福祉。教育干警必须正确行使审判权、执行权,决不能滥用手中的权力。
3、抓廉政纪律教育。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始终把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放在首位,把防范与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教育干警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强化干警的忧患意识,通过开展党性党风、党规党纪教育和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强化干警的廉洁意识。
4、抓示范、警示教育。开展示范教育,号召全体干警向宋鱼水、金桂兰、文惠新、陈燕萍等全国优秀法官学习,向身边的优秀法官和办案能手学习,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营造积极向上、奋发有为、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同时,结合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主要通过观看反面典型的电教片和图片展来教育和警示干警。法院在公共区域及办公室内设置廉政格言警句和“五个严禁”等警示牌,在潜移默化之中对干警进行感染、教育,自觉加强对自身行为的约束。
(二)加大对违法违纪的查处力度,全方位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1、加大查处力度,有访必查,有访必复,严肃处理,以儆效尤。对群众反映干警的信访举报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充分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两种手段处理违纪党员和干警。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全院大会作检查、通报批评、调整岗位,停职、降职和免去职务等方式进行处理。
2、实行廉政谈话制度。廉政谈话,是对干警实施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通过廉政谈话,可以及时了解干警的政治思想情况,教育他们认识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增强干警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廉政谈话主要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干警进行廉政谈话、对新任的中层正副职以及新提任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等形式。
3、认真开展述职述廉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认真写好书面报告,在院会进行述职述廉,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等参加,现场进行民主测评。
4、建立行之有效的廉政、勤政奖惩机制。建立个人廉政勤政档案,把办案数量、办案质量、拒收钱礼、当事人赠送的锦旗、锦匾、感谢信等作为廉政勤政档案记载的内容,纳入年终考核评先的标准。完善廉政勤政考核办法,制定出廉政勤政量化考核标准,采取自查、互评、检查组评相结合的办法,强化廉政勤政考核机制。
5、成立作风巡查组。不定期不放信的对干警进行巡查,采取向社会公开作风巡查员联系电话,举行公开接待群众活动,以向群众公开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座谈和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多方面听取意见,纠正干警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6、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应制定关于加强对法院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的规定,明令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其职业、身份不符的行为:不得佩戴法徽等审判标志在公共场所饮酒、不得参加任何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等。将对干警的监督延伸到“三圈”活动,即生活、社会、交际圈,防止和纠正法官在业余时间发生影响公正司法、有损法官形象的行为,倡导积极健康的业余学习生活。
三、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在开展工作时难免与其他部门发生关系,如何争取他们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配合,更好的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需要正确以下关系:
1、正确处理法院纪检组与法院党组及当地纪委的关系:法院纪检组要正确处理与法院党组及当地纪委的关系,坚持双重领导,积极主动向院党组和当地纪委反映案件查处情况,根据相关指示开展工作。遇到重要或者复杂案件时,向院党组报告的同时及时报告当地纪委,以取得院党组和当地纪委的领导和支持,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2、正确处理审判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关系: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因此审判是人民法院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职能,纪检监察要以保障服务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工作开展的重要任务和目的。审判工作需要以纪律为保障,法院纪检监察必须加强纪检监察,大力抓好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以严明的纪律、良好的作风保障促进审判工作的开展。
(二)法院纪检监察工作要全力争取院领导及各部门的支持,配齐配强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完善监察部门人员进出机制:严格监察部门人员的选配,不要将纪检监察部门作为“老、弱、病”及无审判职称人员的“收容所”和“就业所”,要选拔年轻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
(三)要坚持教育和查处结合的办法,正确理解爱护干部的涵义:只有对广大干警进行及时的教育,对存在问题的要给予批评指导改正,未雨绸缪,防范未然,确保干部不出问题才是对干部真正的爱护。如果我们对违法违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则可能导致干部进一步滑向深渊,走到犯罪的道路上,这才是对干部真正的伤害。因此对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一定要严肃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在处理的同时加强对这些干部的教育,使他们真正认识到错误,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改正。
作者:张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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