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子女不常回家看看父母有起诉权的立法看法
发布日期:2011-01-06 作者:张海雷律师
再者,即使这样规定,又有多少老人愿意和乐意主动去起诉自己的孩子呢?如此说来,这条法律又要面临刚“出生”就被打入“冷宫”的“尴尬”,永远的被“束之高阁”、“马放南山”。
其实,我们的政府,亟待努力的是如何给出年轻子女更多的自由和空闲,营造较为轻松的社会环境,减轻年轻人所面临的各种现实压力,诸如就业、住房、子女受教育以及个人发展等遇到的困难,让子女在生活压力较小的情况下,积极主动地回家与老人共享天伦。这才是真正关心和尊重老年人情感的关键。需要指出的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环节是“抽薪”即抽掉子女不能、不愿和不主动回家看望父母的釜底之“薪”,而不是简单的扬扬因为就业压力、工作压力、买房压力等造就的不回家的现状即已经经翻滚的“汤”来暂时的止沸和表面的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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