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个人办事 >> 证件办理 >> 查看资料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签发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证

发布日期:2010-12-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申办对象:来大陆定居的台湾地区的居民

办理条件:
⑴在台孤身一人,无人赡养,且在大陆拟定居地有父母、配偶(须符合下述第二项的规定)、子女等直系亲属,该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本人的生活费用及住房等能够自理;
⑵与大陆居民结婚3年(含)以上的台湾居民及未成年子女;
⑶在大陆投资经济效益好或投资金额巨大的投资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⑷国家急需的科技、教育、文化、医学、农业等领域的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台湾上层人士或有关部门因对台工作需要拟安置定居的人员。

承办机构及电话:出入境管理科  (0909)2313581-3054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15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