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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加盟退费办案纪实:存在前期不利陈述,依然二审胜诉拿到退款

发布日期:2026-10-21    作者:张俊杰律师
特许经营加盟投资门槛不低,一旦品牌存在虚假宣传、服务缺位,加盟商损失巨大。部分当事人在和品牌协商阶段随口说出“个人原因不干了”,这个表述会成为对方抗辩的核心武器,大幅增加维权难度。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张俊杰主任,常年办理各类加盟退费、特许经营合同案件,熟悉特许经营的监管规定与沈阳本地法院裁判思路,坚持亲自承办案件,在存在不利事实的案件中寻找突破口。 本案是一起康养理疗特许加盟退费纠纷,历经一审、二审,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委托人与某康复保健连锁品牌签订加盟协议,投资十余万元加盟门店项目。实际经营之后,委托人发现品牌招商存在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可以诊疗、治病,夸大康复效果,但是本身没有医疗资质;加盟体系不完善,承诺的运营扶持没有落地,项目无法正常盈利。委托人在2020年底停止经营,和品牌协商退款,对方一直拒绝,委托人委托张俊杰律师起诉,请求解除合同、退还加盟费、保证金,并要求沈阳分公司共同承担退款义务。 本案难点非常典型:委托人最初对外表述停业是个人原因,不是品牌违规导致,证据上处于劣势;被告主张只是普通养生保健,无需医疗资质,夸大宣传不算违约;将一笔费用定性为区域代理费,拒绝退还;总公司、沈阳分公司互相甩锅,不认可分公司运营责任。 庭审准备阶段,张俊杰律师多维度构建代理方案。收集全部招商宣传素材、培训记录、聊天记录,固定医疗化虚假宣传的证据;调取企业登记信息,对比宣传内容和经营范围,证明误导加盟商投资;穿透费用名称,论证区域代理费属于加盟配套费用;查清履约链条,总公司授权,沈阳分公司负责培训、收款、运营管理,两个主体共同参与特许经营;引用特许经营法律,主张品牌未尽信息披露义务,宣传存在过错,合理划分责任比例。 一审法院采纳代理意见,判决被告退还相应加盟费及保证金。被告不服上诉,张俊杰律师继续二审代理,充分阐述事实和法律。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委托人成功收回数万元退费。 这个案件给广大加盟商敲响警钟:康养类加盟很容易出现医疗化夸大宣传,是重要维权突破口,但退费金额需要结合过错判断;解约沟通话术非常关键,不要轻易自认是个人原因;各类名目收费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加盟费用;实际运营的分公司,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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