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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白峰律师专项解答:恋爱期间为对方花的钱,分手后能要回来吗,算不算诈骗?

发布日期:2026-10-20    作者:白峰律师
恋爱期间为对方花的钱,分手后能要回来吗,算不算诈骗? 直接答案:能不能要回来,要看钱的性质;一般不算诈骗。 恋爱期间正常消费、小额赠与,分手后一般要不回来;但如果对方借恋爱为名编造理由骗钱,才可能构成诈骗。
一、哪些钱一般要不回来
  1. 日常消费、吃饭、看电影、过节小额红包:属于正常恋爱赠与,分手后一般不能要回;
  2. 520、1314 等带有特殊含义的转账:一般视为赠与,较难要回;
  3. 为对方买的小礼物、衣物:一般视为赠与。
二、哪些钱可以要回来
  1. 大额借款:对方明确说是 "借" 的钱,有借条、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2. 大额、附条件的赠与:比如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转账、买房买车的钱,分手后可以主张返还;
  3. 对方借恋爱为名骗的钱:如果对方编造理由、虚构事实骗你转账,可能构成诈骗。
三、什么情况算诈骗对方恋爱期间:
  1. 身份虚构、从一开始就没打算真实相处;
  2. 编造看病、应急、投资等理由骗你转钱;
  3. 钱到手就失联、拉黑。
这种情况,可能构成诈骗罪(杀猪盘)。
四、白峰律师建议
  1. 先区分钱的性质。白峰律师提醒:正常赠与要不回,借款、大额附条件赠与可以起诉要回。
  2. 保留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白峰律师指出:这是主张返还或报案的关键证据。
  3. 发现诈骗特征再报案。白峰律师强调:对方编造理由骗钱、身份虚构,才去公安报案。
  4. 正常消费不要硬要。白峰律师提醒:小额恋爱消费、赠与,法院一般不支持返还。
恋爱期间的钱能不能要回,看钱的性质;算不算诈骗,看对方有没有虚构骗钱。可咨询白峰律师,电话:17733730001(河北在公律师事务所,沧州市新华区颐和城市中心 D 座 6 层 609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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