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索要赔偿,算是敲诈勒索吗?沈阳刑辩律师孟都谈维权的法律边界
发布日期:2026-08-27 作者:孟都律师
二、这两种打假行为,最容易被认定敲诈勒索罪 不是所有打假都受法律保护,有两类行为,会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第一种就是个人伪造问题商品。举个例子,超市货架上摆的是在保质期内的食品,职业打假人偷偷带过期商品进到超市,结账的时候拿自己带来的过期商品去结账,最后拿着小票以此索要高额赔偿。这种情况下一般监控会拍到这种掉包造假的行为且会成为证据。因为商品问题是你自己伪造出来的,并不是超市经营的原因,这就是借着打假的名义骗钱,属于敲诈勒索行为。
第二种就是漫天要价,索要的钱数远远超出法律允许的赔偿金额。法定的十倍赔偿是有规定的,如果商品本身价值不高,你却张口向商家索要几万块,金额超出法律所支持的范围,那么就有很大的刑事风险。事实造假、漫天要价这两类行为,是最容易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的。
三、举报投诉是合法权利,但不能被当成要挟工具 不少商家会问我,职业打假人说 “不赔钱,我就报警、我就举报你”,这种话算不算威胁,是否敲诈勒索罪?这里大家要分清,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向法院起诉,本就是法律给到每个人的维权渠道。而正常告诉商家 “你不赔钱,我就走举报、起诉途径”,只是告知自己接下来的维权动作,不属于威胁恐吓。但如果脱离商品本身的问题,拿举报、报警当成要挟工具,来逼迫商家拿出一大笔封口费,那么性质就完全变了。维权要基于真实存在的产品问题,不能拿举报当要挟工具,逼着商家出钱消灾。
结语 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副主任孟都律师提醒大家,不管是商家还是打假的人,都要守好法律底线。对于商家来说,应该把自己的产品及经营流程做合规,减少被索赔的风险。而对于维权的一方,打假维权也要守住底线,不能靠造假或漫天要钱来获利。合法的维权会被法律保护,但假借维权的名义捞钱,自己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免责说明:本文仅为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性法律意见。
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刑事部 孟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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