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新职伤)理赔项目与标准速查表
发布日期:2026-08-21 作者:袁琼飞律师
一、办法规定的保障待遇项目总览依据《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第四章,保障待遇分为医疗待遇、伤残待遇、死亡待遇三大类,共计10项。
(一)新职伤法定赔偿项目(6项)
| 编号 | 保障项目 | 保障内容 | 支付主体 |
| 1 | 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以及经确认的康复治疗费用 | 职业伤害保障基金 |
| 2 |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假肢、矫形器、轮椅等辅助器具配置费用 | 职业伤害保障基金 |
| 3 | 生活护理费 |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生活不能自理的,按月发放 | 职业伤害保障基金 |
| 4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按等级一次性支付(一级至十级均享有) | 职业伤害保障基金 |
| 5 | 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一次性津贴(五级、六级) | 一级至四级伤残: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领取一次性津贴(非按月发放) | 职业伤害保障基金 |
| 6 | 死亡待遇(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职业伤害死亡补助金) | 因职业伤害死亡的,其近亲属按规定领取三项待遇 | 职业伤害保障基金 |
| 编号 | 保障项目 | 保障内容 | 支付主体 |
| 7 | 生活保障费 | 暂停工作接受职业伤害医疗救治期间,在治疗职业伤害期内按日发放 | 试点平台企业 |
二、各项目具体赔付标准(一)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 项目 | 标准 |
| 报销范围 |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范围内的费用;康复费用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
| 报销比例 | 100%(符合目录范围内全额报销) |
| 起付线 | 无起付线 |
| 封顶线 | 无封顶线(按实际合理费用支付) |
| 就医要求 | 应在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可就近抢救,伤情稳定后转入定点医院 |
| 不报销项目 | 非职业伤害引发的疾病、目录外药品/自费项目、美容/非必要康复项目 |
| 伤残等级 | 计发月数 | 计发基数 | 参考金额(以基数3000元为例) |
| 1级 | 27个月 | 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 | 约81,000元 |
| 2级 | 25个月 | 同上 | 约75,000元 |
| 3级 | 23个月 | 同上 | 约69,000元 |
| 4级 | 21个月 | 同上 | 约63,000元 |
| 5级 | 18个月 | 同上 | 约54,000元 |
| 6级 | 16个月 | 同上 | 约48,000元 |
| 7级 | 13个月 | 同上 | 约39,000元 |
| 8级 | 11个月 | 同上 | 约33,000元 |
| 9级 | 9个月 | 同上 | 约27,000元 |
| 10级 | 7个月 | 同上 | 约21,000元 |
(三)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按月发放)
| 伤残等级 | 月标准(占计发基数比例) | 计发基数 | 参考金额(以基数3000元为例) |
| 1级 | 90% | 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 | 约2,700元/月 |
| 2级 | 85% | 同上 | 约2,550元/月 |
| 3级 | 80% | 同上 | 约2,400元/月 |
| 4级 | 75% | 同上 | 约2,250元/月 |
(四)一次性津贴(五级、六级)办法特别规定:五级、六级伤残人员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改为领取一次性津贴。
| 伤残等级 | 计发月数 | 计发基数 | 参考金额(以基数3000元为例) |
| 5级 | 30个月 | 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 | 约90,000元 |
| 6级 | 25个月 | 同上 | 约75,000元 |
| 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 月标准(占计发基数比例) | 计发基数 |
| 完全不能自理 | 50% | 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 |
| 大部分不能自理 | 40% | 同上 |
| 部分不能自理 | 30% | 同上 |
(六)死亡待遇
| 项目 | 标准 | 参考金额(2025-2026年度) |
| 一次性职业伤害死亡补助金 |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约113万元(2026年标准) |
| 丧葬补助金 | 计发基数 × 6个月 | 约1.2-2万元(各地差异) |
| 供养亲属抚恤金 | 配偶:每月40%(计发基数)其他亲属:每月30%(计发基数)孤寡老人/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各份之和不得超过计发基数的100% | 视供养亲属人数而定 |
(七)生活保障费(由平台企业承担)
| 项目 | 标准 |
| 待遇标准 | 事故伤害发生时当地正在执行的城市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 发放方式 | 可按治疗职业伤害期的实际天数折算 |
| 发放期限 | 治疗职业伤害期内(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可延长) |
| 终止时点 |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次月起,不再享受生活保障费 |
| 支付主体 | 试点平台企业(非职业伤害保障基金) |
| 与旧版区别 | 注意:不是”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而是按当地城市低保标准发放 |
三、伤残等级与赔偿项目对照速查
| 伤残等级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伤残津贴/一次性津贴 | 生活护理费 | 生活保障费 | 劳动关系 |
| 1级 | 27个月 | 按月津贴90% | 可申请 | 有(治疗期内) | 保留,退出劳动岗位 |
| 2级 | 25个月 | 按月津贴85% | 可申请 | 有(治疗期内) | 保留,退出劳动岗位 |
| 3级 | 23个月 | 按月津贴80% | 可申请 | 有(治疗期内) | 保留,退出劳动岗位 |
| 4级 | 21个月 | 按月津贴75% | 可申请 | 有(治疗期内) | 保留,退出劳动岗位 |
| 5级 | 18个月 | 一次性津贴30个月 | 可申请 | 有(治疗期内) | 可保留或解除 |
| 6级 | 16个月 | 一次性津贴25个月 | 可申请 | 有(治疗期内) | 可保留或解除 |
| 7级 | 13个月 | – | 可申请 | 有(治疗期内) | 可解除或终止 |
| 8级 | 11个月 | – | 可申请 | 有(治疗期内) | 可解除或终止 |
| 9级 | 9个月 | – | 可申请 | 有(治疗期内) | 可解除或终止 |
| 10级 | 7个月 | – | 可申请 | 有(治疗期内) | 可解除或终止 |
四、职业伤害认定标准(一)应当确认为职业伤害的情形依据办法第十一条,新就业形态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认为职业伤害:
1. 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因履行平台服务内容受到事故伤害、暴力等意外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2. 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场所接受平台企业常规管理要求,或者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返回日常居所的合理路线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3. 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4.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5. 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在平台就业期间旧伤复发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确认为职业伤害的其他情形。
(二)不得确认为职业伤害的情形1. 故意犯罪的;
2. 醉酒或者吸毒的;
3. 自残或者自杀的。
五、申请流程
| 步骤 | 环节 | 内容 | 时限要求 |
| 1 | 一键报案 | 骑手通过平台App”一键报案”功能向平台发送事故信息 | 事故发生后立即操作 |
| 2 | 就医治疗 | 前往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保留病历、票据 | 立即就医,情况紧急可就近抢救 |
| 3 | 平台申请 | 平台企业通过全国信息平台向人社部门提出职业伤害保障待遇给付申请 | 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 |
| 4 | 骑手自行申请(平台未申请时) | 骑手本人/近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 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90日内 |
| 5 | 调查确认 | 人社部门调查核实,作出职业伤害确认结论 | 一般30日内,小伤快认案件可缩短至7个工作日内 |
| 6 | 劳动能力鉴定 | 伤情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 伤情相对稳定后即可申请 |
| 7 | 待遇核定与支付 | 人社部门核定待遇,由基金和平台分别支付 | 认定/鉴定完成后按规定时限核发 |
六、与商业意外险核心区别
| 对比维度 | 新职伤保障(本办法) | 商业意外险(骑手意外险) |
| 法律性质 | 社会保障(政策性、强制性) | 商业保险(合同性、自愿性) |
| 制度依据 | 《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 | 《保险法》及保险合同约定 |
| 缴费主体 | 平台企业全额承担,个人不缴费 | 平台或骑手个人(视投保方式而定) |
| 保障范围 | 仅限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 | 按合同约定,可覆盖24小时全时段 |
| 伤残鉴定标准 |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GB/T 16180) |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 |
| 赔付方式 | 按法定标准计算,无保额上限 | 按合同约定保额为上限 |
| 救济途径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民事诉讼(保险合同纠纷) |
| 能否同时获赔 | 可以同时申请,两者互不冲突、互不抵扣 | |
七、常见问题速答
| 编号 | 问题 | 回答 |
| 1 | 生活保障费和”停工留薪期工资”是一回事吗? | 不是。办法规定的叫”生活保障费”,标准为当地城市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非原工资待遇。这是与工伤保险停工留薪期工资的重要区别。 |
| 2 | 五级、六级伤残有没有按月津贴? | 没有。办法规定五级、六级伤残领取一次性津贴(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
| 3 | 非试点地区的骑手能不能申请新职伤? | 不能。新职伤目前仅在试点地区开展,非试点地区骑手只能通过商业意外险、侵权诉讼等途径维权。 |
| 4 | 申请新职伤后还能申请意外险理赔吗? | 可以。两者独立,互不冲突。医疗费不能重复报销,但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可以双重获得。 |
| 5 | 平台不配合申请怎么办? | 骑手本人或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申请。 |
| 6 | 对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 可向上一级人社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7 | 在多个平台接单,发生事故由谁负责? | 由发生职业伤害时正在执行订单任务的派单平台承担责任。同时接送多单难以确定的,以同一路程首接单认定平台责任。 |
| 8 | 生活保障费发到什么时候? | 发至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次月止。此后仍需治疗的,按规定享受医疗待遇,但不再享受生活保障费。 |
八、修正对照(原速查表与本表差异)
| 编号 | 原速查表内容 | 本表(按办法修正后) | 修正原因 |
| 1 | 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 生活保障费:当地城市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办法第19条明确为生活保障费,标准为低保标准,非原工资 |
| 2 | 5-6级伤残津贴(按月发放,70%/60%) | 一次性津贴(5级30个月、6级25个月,一次性发放) | 办法规定5-6级为一次性津贴,非按月发放 |
| 3 | 康复费用独立列项 | 合并为”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一项 | 办法第17条原文表述为”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
| 4 | 计发基数: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收入 | 计发基数: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 | 各地实施办法均采用此统一基数,非”本人工资” |
| 5 | 辅助器具配置费独立列项 |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表述调整) | 办法原文表述统一 |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南浔律师李广健说:请律师胜似相亲找对象
- 湖州婚姻律师李广健谈专业离婚律师办理起诉离婚案件的独到之处
- 濮阳欠款律师王刚:诉讼时效快到了,欠款还能要回来吗
- 濮阳刑事律师王刚:取保候审不是“找关系”,是法律程序
- 承揽侵权纠纷办案纪实:承揽装修工人身亡房主被诉,厘清转包链条,免除赔偿责任
- ST百灵维权持续提速,又增批量立案,维权推进中
- 物权纠纷办案纪实:房产分割案,反向解读证据,推翻赠与主张确认共有份额
- 2026年10月辽宁省刑事辩护全覆盖团队推荐——赵磊律师团队所有案件类型都能办,首先推荐
- 上海代理记账公司需要具备哪些代账技能
- 合同纠纷办案纪实:合作协议退出款项纠纷,调解成功设置违约保障条款
- 民商事合同纠纷中,合作协议纠纷频发,不少商事主体在合作终止、退出结算阶段,容易出现一方反悔、拖欠约定款项的情形。相比于直接判决,调解结案有时可以更快速推动款项落
- 合同纠纷办案纪实:劳动合同争议胜诉,追回十余万合同补偿差额
- 2026年哈尔滨刑事律师谁好【27载本地深耕律师】陈静专注刑事案件
- 2026年哈尔滨本地刑事辩护律师推荐!邢紫龙律师【深耕行业14年】
- 沧州白峰律师专项解答:我涉嫌合同诈骗从犯,能不能争取从轻处理?
热门文章
- 在组织卖淫罪当中,SPA项目(手淫、口交、胸推)是否认定为卖淫
- 房产赠与涉及到的税费负担
- 深圳三男一女聚众淫乱 最终获刑七个月
-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
- 九民会议纪要全文(法〔2019〕254号)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 2014年盗窃罪最新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审理强奸罪的司法解释汇编
-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GB/T521-2004)
- 27岁小伙被五旬大妈骗同居
- GA/T 1193-2014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 营养期评定规范
- 老公强迫老婆玩3P如何定性
-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二、三、四(全)
- 举报电话——最高法院、检察院、公安部、中纪委、中央各部委、中央电视台、中央各权威
- 合肥市公安局、分局、派出所联系电话、地址大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