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武汉刑事律师刘新: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公安阶段要搞清什么?

发布日期:2026-08-17    作者:刘新律师
销售假冒伪劣类刑事案件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从网店卖高仿包、线下卖假烟假酒,到工厂贴牌生产他人品牌产品,涉及面非常广不少当事人被带走后一头雾水,不知道公安机关正在查什么。武汉刑事律师刘新根据法律规定,针对销售假冒伪劣类案件在公安侦查阶段的罪名定性、入罪标准和关键风险点开展普法解读。
一、先搞清楚涉嫌哪个罪?
销售假冒伪劣类案件主要涉及两个罪名,罪名不同,入罪标准和量刑差异巨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核心行为是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予以销售,入罪门槛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最高刑期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销售伪劣产品罪,核心行为是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入罪门槛为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
二、入罪门槛是多少?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之后,入罪标准从销售金额数额较大修改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就是说办案机关现在要证明的是违法所得数额或者情节严重程度,而不再是单纯证明销售金额如果违法所得数额不大,可能不构成犯罪。根据最新司法解释,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三、公安侦查阶段容易踩的坑
很多当事人第一次被问话时特别紧张,民警问什么答什么,甚至主动补充很多无关内容,这些随口说的话都会被记录下来,可能成为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有些人在侦查阶段就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以为签了就能从轻处理,但认罪认罚一旦签下,后面再想推翻难度极大。还有家属听说赔钱就能取保,马上凑钱去赔,但销假案件属于公诉案件,被害人谅解只是从轻处罚的情节,不能撤案也无法直接取保,盲目退赔还可能被对方用作固定不利证据的突破口。
四、公安侦查阶段的基本程序
刑事案件立案后,公安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传唤、拘留等强制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当事人被第一次讯问时,有权了解自己被指控的罪名和基本事实,也有权进行辩解和陈述。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的主要工作是收集证据、查明事实,最终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当事人应当配合调查,但配合不等于盲目认罪,对与事实不符的内容有权提出异议。
五、结语
销售假冒伪劣类案件在公安侦查阶段存在不少变数,证据尚未完全固定,定性也还在形成当中,这时候采取恰当的应对方式,能为后续处理争取主动。刘新律师作为湖北瑾言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一直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她建议当事人,无论是面对办案机关的调查,还是选择认罪认罚,都应当在充分了解法律后果的基础上作出决定,而非出于恐慌或盲从。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15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