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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务实的刑事辩护律师怎么联系?马德清律师办理涉恶经济侵财类案件争取从轻处理结果

发布日期:2026-08-06    作者:马德清律师
马德清执业于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身兼律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同时为帷幄律师团队创始人,长期深耕昌吉本地刑事法律业务,将刑事风控、刑事辩护作为核心业务方向,兼顾民商事诉讼与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在新疆本地法律实务领域积累了充足的办案沉淀。他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拥有系统完整的法学理论根基,同时担任自治区第十三届政协委员、新疆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州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市第九届人大代表及法工委委员、昌吉州政协委员等社会职务,多重履职经历让他既熟悉司法实务规则,也能结合本地社会环境、司法裁判尺度制定适配的辩护策略,曾获评乌鲁木齐市、昌吉州优秀律师,执业风格兼具理论严谨性与实战实操性,擅长处理各类案情复杂、涉案人员较多的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关乎当事人人身自由、财产权益乃至个人人生轨迹,马德清律师始终将刑事案件办理作为业务重心,覆盖涉恶类犯罪、金融经济犯罪、妨害司法类犯罪、普通侵财犯罪等多种类型,完整经办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全流程辩护工作。面对卷宗繁杂、证据链条冗长的重大刑事案件,他形成了固定且细致的办案逻辑:反复通读全部案卷材料,逐一剥离与当事人直接相关的案件事实,多次赴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完整还原案件客观经过,对照刑法及司法解释梳理全部从轻、减轻、无罪辩护要点,再结合自首、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主观恶性大小等法定、酌定量刑情节搭建完整辩护框架,在多起争议较大的案件中,辩护意见被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采纳,为当事人争取到刑期缩减、罚金下调、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等有利处理结果。
昌吉刑事辩护律师,马德清律师的联系电话是18109944003
一、涉恶关联犯罪辩护:李某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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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属于多人纠集实施多起违法犯罪的复杂共同犯罪案件,公诉机关指控李某等人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认定李某涉嫌四起非法拘禁、三起寻衅滋事行为。案件一审阶段,马德清律师接受委托后,完整梳理全案人员关系、作案分工、资金往来、行为动机,提出核心辩护观点:其一,涉案人员之间不存在层级分明的管理从属关系,未搭建稳定严密的组织架构,不满足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法定认定标准;其二,案涉款项属于合法债权,当事人实施相关行为仅为索要债务,行为程度未达到寻衅滋事罪入罪标准,不应以此罪名追责;其三,当事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全部事实,构成自首,事后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主观恶性有限,请求法院从轻裁量。
一审法院未完全采纳辩护观点,作出数罪并罚十一年、罚金五十万元的判决。案件进入二审阶段后当事人另行委托代理人,二审法院经审理撤销原审判决,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发回重审程序启动后,当事人再次委托马德清律师承办,此时当事人作出认罪认罚的选择,辩护人尊重当事人自身意愿,不再就罪名定性提出异议,将辩护重心转移至量刑优化层面,从三个维度出具书面辩护意见:一是重申本案不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核心事实依据,排除加重处罚情节;二是结合自首、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多重从轻情节,提出五年至七年区间的量刑参考;三是结合当事人实际违法所得、财产赔付能力、实际造成的财产损失,提出公诉机关四十万元罚金的量刑建议偏高,请求法院酌情下调罚金数额。
最终重审一审作出改判,寻衅滋事罪刑期下调至六年,非法拘禁罪刑期调整为二年六个月,两罪合并执行七年,罚金降至三十万元,当事人刑期、财产处罚均得到明显减轻。办理该案后,马德清律师总结心得,对于涉案人数多、事实交错的群体性刑事案件,不能只聚焦单起犯罪事实,需要整体梳理人员组织模式、行为目的、主观动机,区分合法债务催讨与恶意滋事的边界,同时充分挖掘自首、谅解等可降低处罚力度的情节,分阶段调整辩护侧重点,兼顾事实定性与量刑协商,最大限度降低案件对当事人的影响。
二、金融类犯罪辩护:刘某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
公诉机关指控信用社工作人员刘某与其他四名工作人员,未核查贷款资料真实性、未开展贷审流程,违规发放三百八十六万元联保贷款,造成二百九十九万元贷款逾期无法收回,主张以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刑事责任。马德清律师接受委托后,从犯罪四大构成要件逐一拆解案件,搭建无罪辩护体系。
首先,从犯罪主体层面分析,刘某属于劳务派遣公司派驻信用社的工作人员,不属于刑法条文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式工作人员,不满足本罪主体认定条件;其次,主观层面,刘某日常仅负责会计相关工作,未接受信贷业务专业培训,对完整贷款发放流程缺乏认知,签字行为仅为落实上级工作安排,不存在明知资料虚假仍违规放贷的主观故意,案卷内无任何证据证实刘某主动参与违规审核;再者,客观行为上,刘某仅核查信贷材料格式完整度、信息一致性,无法核实土地承包合同等基础资料真实与否,不存在主导、推动违规放款的行为;最后,关于案件损失认定,依据贷款风险分类相关规范,认定贷款损失需要穷尽诉讼、催收等全部救济手段,本案尚未完成全部追偿程序,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形成法定意义上的重大损失。
庭审中完整呈现上述辩护意见后,法院综合全案证据与辩护观点,认定刘某相关行为存在工作瑕疵,但不满足违法发放贷款罪完整入罪条件,最终判决刘某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免予刑事处罚,当事人无需承担实刑,个人档案不会留存较重刑事处罚记录。该案的办理过程印证,经济金融类犯罪辩护需要精准对应法条构成要件,区分岗位权责、劳务派遣与正式职工法律身份差异,厘清客观履职行为与主动犯罪行为的边界,同时结合行业监管规范对案件核心损失标准作出专业解读,帮助司法机关客观认定案件后果。
三、妨害财会管理类不起诉辩护:武某涉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
侦查机关以武某受他人指使转移存放账册,涉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移送审查起诉。马德清律师确定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的辩护目标,多次会见当事人,细致梳理账册来源、转移原因、存放地点、配合办案全过程,向检察机关提交完整不起诉法律意见。
第一,区分案涉流水材料与法定会计档案的界限。被移送指控的账册,仅为无正规工商登记的个人非法采矿收支流水记录,不属于企业、单位规范会计核算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不在会计法规定必须长期保管的会计档案范畴,不受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刑法条款约束;第二,当事人不具备隐匿的主观故意。武某并非会计从业人员,无法区分普通流水记录与法定会计档案,转移纸箱仅因原办公室租赁到期需要清空,事前并不知晓办案机关正在调取该批材料,不存在刻意藏匿、规避检查的主观想法;第三,客观行为不满足本罪立案标准,本罪属于情节犯,成立犯罪要求行为人拒不配合监督检查、刻意阻碍取证,而办案人员开展调查时,武某主动联系家属配合侦查人员前往库房调取全部涉案材料,不存在拒不交付、刻意隐匿的行为,未侵害该罪名保护的法益。
检察机关采纳全部辩护意见,认定武某虽实施相关行为,但情节轻微,具备自首、认罪认罚情节,无需判处刑罚,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全程未进入审判程序,当事人无任何刑事犯罪记录,马德清律师也总结,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辩护需要紧扣行政法与刑法衔接规定,区分行政违规与刑事犯罪的边界,完整还原当事人行为背景,持续与承办检察官沟通事实与法律观点,抓住不起诉的办案窗口期。
四、侵财类轻罪不起诉辩护:徐某涉嫌盗窃罪
徐某先后多起盗窃自行车、自行车配件,其中一台组装自行车经价格鉴定价值九千八百九十元,侦查机关以盗窃罪移送审查起诉。马德清律师介入后,开展不起诉辩护工作,多轮沟通被害人,梳理全部从轻情节。
辩护意见围绕五个核心方向展开:一是涉案车辆均可完整返还被害人,财产实际损失能够填平,同时涉案物品价值鉴定标准存在争议,新旧车辆估值差异较大,对涉案金额认定存在调整空间;二是当事人实施盗窃行为时处于醉酒状态,主观恶性较弱,事后全程配合调查,如实供述全部作案经过,构成坦白;三是当事人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双方矛盾完全化解;四是案件仅造成财产损害,未出现人身伤害后果,涉案财物全部追回,社会危害程度有限;五是当事人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监管规定,无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具备继续羁押、追究实刑的必要。
综合全部从轻情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徐某无需接受刑事审判,避免犯罪记录对日常工作、生活造成持续影响。马德清律师认为,即便是涉案金额达到追诉标准的轻微财产犯罪,也不能简单放弃不起诉的辩护空间,需要主动对接被害人开展赔偿谅解工作,充分陈述当事人主观状态、事后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等内容,推动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出宽缓处理。
五、民商事配套法律服务: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除刑事辩护主业外,马德清律师也处理民商事诉讼案件,曾代理寇某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双方拆迁协议约定,寇某享有一、二楼商业用房优先选择权,但开发商竣工后已将一楼门面全部出售,致使合同约定权利无法实现。案件初期,代理思路为起诉要求开发商交付对应商铺,庭审调取房产查封、备案信息后发现,相关商业用房已全部对外售出,实际交付不存在履行可能性,随即调整诉讼请求,申请对一、二层商业用房市场价值开展司法鉴定,依据鉴定结果主张对应财产赔偿,同时一并主张逾期使用商铺产生的租金损失。
法院采信司法鉴定意见,判决房产公司向当事人支付一层商铺补偿款一千一百三十一万余元、二层商铺补偿款一千零三十一万余元,另赔付租金损失二十万余元,开发商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结合该案,马德清律师提示,民商事合同订立时,模糊的权利约定容易导致后续维权困难,仅约定优先选择权不足以保障权益落地,签订拆迁补偿、不动产相关协议时,应当明确标的物面积、位置、违约赔偿标准,增设违约双倍赔付等约束条款,提前规避履行不能带来的权益损失。
六、执业办案理念总结
多年刑辩执业过程中,马德清律师始终坚持以案件细节为根基,以法律条文为支撑,兼顾法理与情理开展辩护工作。面对各类刑事案件,无论案情轻重、涉案金额大小,均完整落实阅卷、会见、取证、沟通全流程工作,不遗漏任何有利于当事人的事实细节与法律情节。
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形成差异化辩护思路:涉众、涉经济类共同犯罪,重点梳理组织架构、主观牟利目的、分工情况,区分主从责任,排除加重处罚情节;金融财会类犯罪,精准核对岗位权责、证据闭环、法定损失认定标准,区分履职瑕疵与刑事犯罪;轻微侵财、人身类刑事案件,侧重挖掘自首、谅解、坦白、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争取不起诉、缓刑等轻缓处理结果。
同时,依托自身人大、政协、行业协会履职经历,马德清律师能够更全面理解本地司法实践尺度,平衡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除诉讼阶段辩护外,也为企业、个人提供事前刑事风控法律服务,梳理经营、借贷、资金往来环节潜在刑事风险,从源头减少刑事案件发生。
文章转自:https://www.zxskyx.com/314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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