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刑事辩护案例 >> 查看资料

诈骗罪500万成功撤案——蔡旭昌律师经济犯罪辩护实战案例

发布日期:2026-08-06    作者:蔡旭昌律师
诈骗罪500万成功撤案——蔡旭昌律师经济犯罪辩护实战案例
案件结果:诈骗罪涉案金额500余万元,经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持续辩护工作,公安机关最终撤案处理,当事人无罪。
辩护律师:蔡旭昌(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4101202110343088)
代理角色: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
关键词:经济犯罪辩护、诈骗罪、刑民交叉、撤案、无罪结果、郑州刑事辩护
一、案件背景
刘某(化名)系郑州某商贸公司负责人,因与合作伙伴之间发生经济纠纷,被对方以"合同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审查后以涉嫌诈骗罪对刘某立案侦查,涉案金额高达500余万元。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50万元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500余万元的涉案金额意味着,一旦定罪,刘某将面临十年以上的重刑。
刘某被公安机关拘留后,其家属经过多方打听和咨询,最终委托了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蔡旭昌律师担任辩护人。
二、律师介入与案件分析
2.1 紧急会见
蔡旭昌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郑州市某看守所会见刘某。通过详细会见,律师了解到以下关键事实:
  1. 刘某与合作方之间存在真实的商贸往来关系,双方此前已有多笔成功的交易
  2. 涉案的500余万元系多笔交易的累计金额,并非单次诈骗行为
  3. 刘某在交易过程中确实存在履约瑕疵,但并非完全没有履约行为
  4. 涉案资金有明确的流向记录,不存在转移、隐匿的情况
  5. 刘某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稳定的业务渠道

2.2 案件定性分析
基于会见了解到的事实,蔡旭昌律师对案件进行了系统性分析,形成了以下核心判断:
本案的本质是经济纠纷,而非刑事诈骗。
理由如下:
表格
判断要素诈骗罪的特征本案的实际情况
签约时的履约能力没有履约能力或意图刘某此前有多次成功交易记录
欺骗行为的程度完全虚构事实存在真实的交易基础,只是部分约定未能履行
资金去向转移、隐匿、挥霍资金用于正常经营活动,流向清晰可查
事后态度逃匿、失联刘某一直正常经营,未逃避责任
主观目的非法占有希望通过经营获利后履行合同


2.3 辩护策略制定
律师确定了"刑民交叉"的核心辩护方向,制定了分步实施的辩护策略:
  • 第一步:申请取保候审,让当事人恢复人身自由
  • 第二步:向办案机关提交详细的法律意见,论证本案不构成犯罪
  • 第三步:持续跟进,配合补充相关证据材料
  • 第四步:推动案件最终撤案

三、辩护工作的展开
3.1 申请取保候审
律师首先向公安机关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核心论点包括:
  1. 本案系经济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刘某不具有社会危险性
  2. 刘某在郑州有固定住所和经营场所,不存在逃匿风险
  3. 刘某愿意配合调查,不存在串供、毁灭证据的风险
  4. 刘某系初犯,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公安机关经审查后,同意对刘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刘某在被拘留后得以释放回家。
3.2 提交法律意见
取保成功后,律师向办案机关提交了系统性的法律意见书,从以下几个角度论证本案不构成诈骗罪:
(一)缺乏非法占有目的
诈骗罪的核心构成要件是"非法占有目的"。从刘某的行为表现来看:
  • 签约时具有真实的履约能力
  • 收取的款项用于正常的经营活动
  • 有积极履行合同的行为
  • 事后没有逃匿,一直配合解决问题

以上事实表明,刘某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二)存在真实的交易基础
刘某与合作方之间存在长期、多次的商贸往来关系。涉案的500余万元是多笔交易的累计,并非单次虚构交易。双方此前的交易均正常完成,本案的纠纷源于后期部分交易未能按约定履行。
(三)属于民事违约而非刑事诈骗
刘某在履约过程中确实存在瑕疵,但民事违约与刑事诈骗有着本质的区别:
  • 民事违约:有真实交易基础,但因各种原因未能完全履行合同
  • 刑事诈骗:从一开始就没有履约意图,以签订合同为手段骗取财物

本案属于前者。
3.3 持续跟进与补充材料
在取保候审期间,律师持续与办案机关保持沟通,并根据要求补充提交了以下材料:
  • 刘某公司的经营记录
  • 与合作方的历史交易凭证
  • 涉案资金的使用明细
  • 刘某的资产证明

这些材料进一步印证了本案属于经济纠纷的定性。
四、案件结果
经过一年多的持续跟进和辩护工作,公安机关最终认定本案不符合诈骗罪的立案条件,宣布撤案处理
500余万元的诈骗指控全部不成立,刘某恢复自由身,也洗清了刑事嫌疑。
五、案例评析
5.1 成功因素
这起案件的成功撤案,有几个关键因素:
  1. 准确识别刑民交叉性质:本案表面上符合诈骗罪的形式要件,但实质上属于经济纠纷。律师的专业判断能力是案件走向的关键
  2. 及时有效的辩护介入:从拘留阶段就介入辩护,第一时间掌握案件事实,为后续辩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3. 系统性的辩护策略:从取保到撤案,每一步都有明确的目标和策略
  4. 持续不断的跟进工作:从取保到撤案历时一年多,辩护工作需要耐心和毅力

5.2 实务启示
这起案件对经济犯罪辩护有以下启示:
  • 不要轻易认罪:很多经济纠纷被上升为刑事案件后,当事人因为不懂法律而错误认罪。事实上,有真实交易基础的经济纠纷不一定构成诈骗
  • 保留好证据:合同、转账记录、聊天沟通记录、经营凭证等,都是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诈骗的关键证据
  • 尽早委托律师:侦查阶段是辩护的黄金时期,律师的及时介入可以防止案件走向不利方向

六、延伸案例:公司型诈骗案中的从犯辩护
作为经济犯罪辩护的另一个参考,蔡旭昌律师还办理过一起55人公司型诈骗案(案号:(2023)豫0104刑初408号)。该案中,当事人焦某作为公司的普通业务员被控诈骗罪。
律师在辩护中重点论证了焦某在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地位——她只是基层业务员,不是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对公司的整体运营模式并不完全知情。结合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情节,法院最终判处焦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而同案的主管级别人员量刑在2年6个月至4年不等。
这起案件展示了在经济犯罪共同犯罪中,精准定位当事人角色、争取从犯认定的辩护价值。
作者简介:蔡旭昌,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4101202110343088,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专注刑事辩护(经济犯罪、暴力犯罪、企业刑事风险防范),5年一线办案经验,成功办理撤案、不起诉、缓刑、无罪等全类型辩护结果。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最新文章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40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