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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的信托资产,离婚的时候可以进行分割吗?

发布日期:2026-08-05    作者:周运柱律师
资深周运柱律师解答:婚姻存续期间的信托资产,离婚的时候可以进行分割吗?针对婚姻存续期间的信托资产离婚分割问题,核心判定规则如下:
一、核心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财产具备独立性,和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自有财产相互区分,这是判定信托资产能否分割的基础前提。
二、可分割的具体情形信托被法院认定无效或依法撤销,信托资产恢复到未设立状态,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规则分割。夫妻一方是信托的唯一委托人,同时也是唯一受益人,该信托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正常分割。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设立信托,且双方均为受益人,可协商分割对应的信托受益权。设立信托前该资产已存在合法优先受偿权,或信托终止后仍有未清偿债务,相关资产可被分割用于偿债。
三、不可分割的情形若信托设立时已明确约定受益人为夫妻之外的第三方,且信托架构合法合规,该信托资产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无法进行分割。
四、上海本地实操提示上海法院审理这类案件时,会重点核查信托设立的资金来源、受益主体、是否存在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不会直接认定信托资产完全不可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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