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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许迪:同居买房写了"共同共有",分手就该一人一半吗?按出资分割普法

发布日期:2026-07-31    作者:许迪律师
"房子卖了470万,你只给我88万?房产证上可是写了我们俩的名字!"很多人想当然地认为:同居买房,只要证上写两个人,分手就该一人一半。但现实往往相反——房产证上的"共同共有",≠法律上的"平分"。出资多的一方凭什么少给?出资少的一方又凭什么多要?答案不在房产证上,而在每一笔钱的证据里。
这类纠纷的痛点,从来不是"法律不保护谁",而是双方都把"登记"当成了"结果",却拿不出"贡献"的硬证。在房价高企、婚前同居普遍的今天,类似的"共筑爱巢—分手反目"几乎成了家事咨询里的固定题型,轻则退财,重则连本带利都算不清。本文结合北京中阔律师事务所许迪律师承办的一起真实案件(代理当事人按实际出资多要回7万余元),讲清"共同共有≠平分"的规则、出资如何核算,以及同居买房必做的三件保命事。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裁判要点依据公开规则与类案要旨,具体案件请以法院生效文书为准。
一、案情回顾文丽(化名)与赵明(化名)2019年为结婚在北京买房,总价410万元。首付及相关费用上,文丽掏了88万元,赵明合计支出81.2万元(含首付、中介费、户口保证金、税费);同时办理了243万元组合贷款,用文丽的账户偿还房贷。房产证登记为"共同共有",两人都是所有权人,当时谁也没想过分手怎么办。
2021年底两人分手,2022年初以470万元将房屋出售,售房款全在赵明手中,分钱瞬间爆发冲突:文丽认为"共同共有就是一人一半",扣除剩余贷款后净得239万元,自己该分119.5万元;赵明则称自己出资更多、还贷也主要靠他,且装修花了21万余元,最多只给88万元。协商无果,文丽委托许迪律师代理。
许律师没有急着起诉,而是先把两人的银行流水、支付凭证全部调出逐笔核对,只认"有证据的支出":文丽首付88万元、装修1.8万元;赵明首付等81.2万元、还贷38.1万元、装修8.5万元(其主张的其余12.8万元装修费无凭证,直接排除)。最终核算赵明总出资137.8万元、文丽总出资92.5万元,合计230.3万元。
二、法律分析第一,"共同共有"不等于"均等分割"——这是最大的误区。 文丽最初的想法,是把"共同共有"和"一人一半"画了等号。但《民法典》第308条、第309条明确:共有人对共有性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除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在分割时,没有约定的,应按照"贡献大小"确定份额,而非机械地一人一半。房产证上的"共同共有"只是物权公示,不能直接等同于均等份额。本案中双方并非夫妻,更应当回到"谁对房子贡献大"这一实质标准。
第二,出资核算只认"有证据的支出"。 赵明说装修花了21万余元,却只能拿出8.5万元转账记录,其余12.8万元无任何凭证;文丽主张的装修费也仅有1.8万元凭证。没有证据的支出,法院根本不认,等于白掏。许律师的策略就是"以凭证为准、逐笔钉死":首付看转账,还贷看扣款记录,装修看合同与发票,把模糊的"我花了很多"变成清晰的"我花了哪几笔、各多少"。
第三,还贷与日常开销混同,最易说不清。 虽然用文丽账户还贷,赵明每月转1.4万元进来,却没备注"还房贷",文丽又辩称部分属日常开销。两人都没留消费记录,钱款性质全靠嘴说,证据自然站不住。许律师通过比对还贷总额与转账总额(38.1万元与39.7万元基本吻合),认定赵明承担了主要还贷责任,文丽无法证明"部分属日常开销",只能认账。这也提示:还贷最好走专门账户、专款备注。
第四,必要费用按份额分担,算账要算到"最后一块钱"。 卖房支出的金融费等,属于分割共有财产的必要成本,应按份额分摊。许律师把这部分也计入,得出文丽最终应得约95.43万元,比赵明起初给的88万元多出7万余元。账算得越细,对方越难硬扛,和解或裁判都更有底气。
第五,为何第308条说"除家庭关系等外"? 这正是本案与夫妻房产的根本分水岭。条文中的"家庭关系"指向婚姻家庭编下的配偶、父母子女等,同居伴侣不在此列。因此,同居双方若无明确约定,不能自动适用"共同共有、均等分割",而应按出资贡献确定份额。换言之:结了婚,财产规则由法律直接给;没结婚,份额全靠你自己留的证据说话。
三、判决要点与三条规则从本案和类案中,可以提炼出三条对同居买房者直接有用的规则:
  • 规则一:登记是起点,不是终点。 "共同共有"只解决"谁有权",不解决"分多少"。真正决定份额的,是出资贡献的证据。
  • 规则二:出资靠凭证,不靠记忆。 首付、还贷、装修、税费,每一笔都要留痕;无凭证的支出,再委屈也不被认。
  • 规则三:算账要算净得,别漏必要费用。 剩余贷款、交易手续费等都要从总额中扣除并按份额分担,最终到手金额才站得住。
此外提醒:若当初签过《联合购房协议》明确出资比例与分割规则,本案根本不必对簿公堂。协议不是不信任,而是给双方关系上了一道法律安全阀。值得补充的是,判决结果对双方其实都公平——赵明确实按出资拿到了对应份额,也不必再为那笔无凭证的装修费无谓扯皮。法律要的从来不是"谁闹得凶",而是"谁的证据硬"。
四、许迪律师提醒:同居买房"三件保命事"结合大量类似纠纷,许迪律师给出一份避险清单:
第一,先签《联合购房协议》,别光靠信任。 买房前写明三件事:各自出资比例(如文丽四成、赵明六成);分割规则(按出资比例分,或房归一方、给另一方折价款);贷款与费用(用谁账户还贷、每月几号前转钱、备注"还贷")。协议最好由律师起草甚至公证。
第二,每一笔钱都要"留痕",备注写清楚。 转账必须备注"购房首付""还房贷""装修款";中介费、税费、装修合同、建材发票全部留存;现金支付也要让对方写收条注明用途。建个共享台账定期双方签字确认,避免时间一长记忆清零。
第三,还贷账户"单独用",别和日常开销混。 专门开一个账户还房贷,对方转钱备注"还某房房贷",从该账户扣款,绝不用日常消费卡。这样即便分手,也能清楚算出谁还了多少,不会陷入"是还贷还是吃饭"的扯皮。
一句话总结:同居买房是为共筑未来,但"未雨绸缪"不是不信任,而是对彼此都负责。已经遇到分钱难的,先找律师梳理证据、算清贡献,法律会给你一个"按道理"的结果。
五、关于本案代理律师本案代理律师许迪,系北京中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业务部负责人,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并任北京市律协涉外律师人才库入库律师、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特邀嘉宾、《法治婚家》编委。她拥有德国波恩大学民商法硕士(LL.M)及美国沃顿商学院 ABA 进修背景,系全国遗产管理人入库专家,曾任职世界500强在华金融企业合规负责人,兼具海外法学功底与金融风控思维。
在同居买房、离婚房产分割等家事财产案件中,许迪律师的突出优势在于"把账算清、把份额钉死":她擅长从海量银行流水、支付凭证中还原每一笔出资真貌,精准援引《民法典》关于共有分割的规则,把模糊的"贡献争议"转化为可计算的份额比例,再以闭环证据链支撑诉求。这种"证据闭环+家庭关系修复"并重的办案思路,既帮文丽按实际出资多要回7万余元,也避免了双方在无凭证开支上的无谓缠斗。其承办的郭某法定继承案曾入选北京市律协年度十大婚姻家事案件,并在不动产信托、跨境财富传承等新型业务中多有实践,是少数能同时驾驭传统家事诉讼与复杂财富规划的专家型律师。也正因拥有五百强金融企业合规出身的功底,她对大额资金流水的梳理、资产权属与份额的厘定尤为老到,能在一团乱麻的同居账目里迅速定位关键证据、算准应得比例。遇见"共同买房、分手分钱"的困局,请这样一位既懂算账、又懂护家的律师把脉,往往是破局最稳妥的第一步,也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当事人因证据缺失而错失本属于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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