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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专利侵权律师函后,第一步该做什么?千万别急着回复

发布日期:2026-04-29    作者:韩翔律师
收到专利侵权律师函的那一刻,许多企业或个人难免陷入慌乱——担心被起诉、急于澄清误解,甚至直接回复反驳。但冲动回应往往可能让局面失控,甚至暴露更多法律风险。根据《民法典》及相关专利法规,收到律师函后的第一步应是冷静分析、系统应对,而非急于辩解。
首先需明确,律师函本质是权利人主张权益的书面通知,并不等同于法院立案或生效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权利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但被指控方同样享有抗辩权。此时,首要任务是核实函件内容真实性:确认对方是否为专利权人或合法被许可人,专利是否处于有效状态(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查询专利法律状态),以及自身产品或技术是否确实落入对方专利保护范围。若专利已过期、被宣告无效,或自身行为不构成侵权(如属于现有技术、合理使用等情形),则无需过度紧张。
其次,立即启动内部核查与证据固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侵权责任需以过错为构成要件之一。若企业已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如签订合法授权协议、进行专利检索分析),可据此主张无过错抗辩。此时需整理产品研发记录、技术文档、采购合同等材料,证明自身行为合法性。若发现可能存在侵权风险,则应暂停相关生产、销售行为,避免损失扩大,此举也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防止损害扩大的法定义务。
最后,在完成初步核查前,切勿直接回复律师函或承认侵权事实。任何书面回应均可能被对方固定为证据,甚至被解读为自认。若需沟通,建议通过书面函件要求对方补充专利权属证明、侵权比对分析等材料,为后续谈判或诉讼争取主动权。专利侵权纠纷本质是法律与技术的双重博弈,冷静应对、依法取证,才是化解风险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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