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含“西地那非”保健品案:罚金未达销售金额二倍,抗诉后再审改判
发布日期:2026-04-13 作者:赵丽律师
原审被告人李某某于202x年x月至202x年x月期间,在明知对方生产的保健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无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多次购入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物质“西地那非”的“十鞭壮根”胶囊,并加价零售获利。原审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x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没收违法所得x千元。判决生效后,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认为原判罚金未达到销售金额二倍以上,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再审法院经审理,重新认定销售金额为17400元(扣除未发货部分),改判罚金为三万四千八百元,维持原判有期徒刑x个月及没收违法所得。
二、驻马店赵丽律师价值
1、精准识别争议焦点:驻马店赵丽律师准确抓住“销售金额认定”和“罚金刑法律适用”两个核心问题,提出“未发货部分不应计入销售成本”、“‘一般应当’并非强制规定”等辩护意见,为被告人争取有利情节。
2、有效抗辩量刑情节:驻马店赵丽律师强调李某某具有自首、积极退赃、缴纳罚金等从轻情节,并指出关联案件已判处高额罚金,试图论证原判罚金并无不当,体现了在量刑辩护中的专业价值。
3、程序与实体并重:驻马店赵丽律师不仅对实体问题(销售金额、罚金计算)提出异议,还关注到共同犯罪认定与罚金关联性问题,展现了全面的辩护策略。
三、驻马店赵丽律师温馨提示
1、经营者务必通过合法渠道采购,查验供货方资质、产品合格证明及批准文号。含有“西地那非”等成分的性保健产品属有毒、有害食品,销售即构成犯罪,不以造成实际危害结果为要件。
2、“一般应当”的强制性:在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判处销售金额二倍以上罚金”是原则性强制规定,例外情形极少且需严格证明。
3、销售金额计算规则:销售金额包括“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但未实际发货且未收取的款项不应计入。本案律师成功主张扣除未发货部分,降低了罚金计算基数,此点具有普遍参考意义。
4、共同犯罪认定影响罚金:上下家之间若无共同策划、分工协作或提供帮助,一般不认定为共同犯罪,各自罚金独立计算,不能以全案总罚金已达标为由为个人减责。
5、再审不改主刑可改附加刑:本案中再审法院维持了原判有期徒刑,但提高了罚金,说明即使自由刑适当,附加刑仍可能被纠正,当事人不可因主刑未变而忽视罚金风险。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别让“套路贷”毁了你的生活:一位昭通刑辩律师给你的真心话与自救指南
- 二手房滞销无力购房起诉退房案:吴丁亚律师精准抗辩,法院驳回全部退房诉求
- 网红自媒体通过短视频账户进行商业评论“越界”构成商业诋毁诉请550万
- 关于生产者是否为商标侵权主要知识产权维权对象的合理抗辩案例
- 利用他人商标标识、图片通过电商渠道销售其他品牌商品构成
- 淘宝平台销售服饰使用涵盖某热门电视剧同款剧照截图引流销售等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 电商卖家在小红书平台利用“某某品牌平替”“堪比某某品牌”引流销售构成不正当竞争
- 利用网络直播渠道进行商品测评对同行业进行诋毁侵害商誉构成不正当竞争判赔6万
- 某游戏公司通过广告引流获取对家游戏皮肤引导下载自己游戏APP构成不正当竞争
- 倒卖淘宝88VIP分拆优酷会员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判赔三万
- 电商网店拼多多销售游戏作弊账户构成不正当竞争诉请210万一审二审判赔55万
- 游戏公司未经许可小说改编游戏情节侵犯作品改编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判赔231万
- AI教唆水军进行洗稿、AI投毒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判赔60万
- 某贸易公司与陈某、姚某、杨某某、杨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假冒商标购买质保卡
- 高效教师通过购买其他人论文数据、文章进行发表构成著作权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