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的转账,分手后,要回来or还回去?
发布日期:2026-03-26 作者:牛志强律师
分享两个我代理过的案例
案例一:
男方在追求女方阶段多次转账,分手后却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女方要求返还财产。我作为女方的代理律师,当庭细致审查双方证据,精准质疑并推翻男方的民间借贷主张,明确案涉转账为恋爱期间的赠与性质,最终法官判决驳回男方全部起诉诉求。始终站在当事人角度,守护女方在恋爱中收到的心意赠与,避免其因感情破裂陷入无端的财产纠纷,遭受二次伤害。
案例二:
男方与女方在恋爱期间约定结婚买婚房,男方基于对二人将会结婚的信任,自己承担首付房款和还款部分房贷,并将房屋仅登记女方一人的名字,但后续二人感情破裂未能结婚,男方希望女方返还已付的房款遭拒,委托起诉,我帮其梳理证据,明确附条件的赠与法律关系,提出婚约财产纠纷,梳理银行流水,终帮男方判得购房款。本案我帮助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男方,如大额彩礼、婚房房款等,让已破裂的恋爱关系中的金钱损失降低,将情感伤害减轻。
案件难点:
分清转账款项性质。
律师策略:
需明确转账性质,常见的简单分为三种:
彩礼型: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转账、购房首付款、购车款等,除财产赠与外还涉及身份法律关系,最常见的婚前赠与就是彩礼,未登记结婚,一般情况下要返还。
赠与型:尤其是带有“520、1314”数字类表达爱意的红包或转账,或者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间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等,法律上一般认定为赠与。赠与的款项或礼物交付即完成,原则上不能撤销,受赠人无需返还。
借贷型:审查是否符合民间借贷的条件,若认定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与感情状态无关,分手或离婚仍可主张返还。
律师建议:
恋爱时正值甜蜜,相互之间有转账往来实属正常。但是感情破裂后,转账性质该如何认定,适用何种法律,是否应当返还应认真审查,以减少恋情破裂身心伤害后的财产双重损失。且恋爱关系中,转账需谨慎,既是对感情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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