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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如一方为外籍)离婚流程?

发布日期:2026-01-22    作者:周运柱律师
关于涉外婚姻(如一方为外籍)离婚流程,上海资深离婚律师周律师一篇为你讲清楚:
在涉外婚姻(如一方为外籍)中,离婚流程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具体如下:
一、协议离婚流程
  1. 确定管辖地
    • 双方需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 准备证件和材料
    • 内地居民需出具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 外籍一方需出具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 双方需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该协议书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 申请离婚登记
    • 双方携带上述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4. 审查与登记
    •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身份信息、离婚意愿、协议书内容等。
    • 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诉讼离婚流程
  1. 确定管辖法院
    •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通常根据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确定。
    • 特殊情况下,如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等,管辖法院可能有所不同,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 准备诉讼材料
    • 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及事实和理由。
    • 结婚证、身份材料及相关证据:如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权属证明、子女抚养意愿证明等。
    • 外籍当事人委托律师的,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认证。
  3. 提起诉讼
    •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4. 法院审理
    •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存在法定离婚情形的(如重婚、家庭暴力、分居满二年等),应准予离婚。
    • 法院审理适用我国法律,判决生效后如需国外承认执行,需按国际公约或双边协定办理认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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